为适应通辽市城市发展需要,市住建委组织编制了《通辽市主城区照明专项规划》、《通辽市主城区燃气专项规划》、《通辽市主城区排水(雨、污)专项规划》、《通辽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各专项规划草案进行定点公示和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公示起止日期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9月2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定点公示地点或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联系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定点公示场所:通辽市博物馆一楼大厅;
网上公示:通辽市政府网站http://www.tongliao.gov.cn/
通辽市住建委网站http://zjw.tongliao.gov.cn/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通辽市住建委
联系电话:0475-8238675(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意见提交方式:
①直接提交通辽市住建委城建科;
②通过电子邮件提交(tlszjwcjk@126.com);
③通过现场公示直接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1. 绿地系统规划(请复制链接下载http://pan.baidu.com/s/1pLrhMpd)
附件2. 污水专项规划(请复制链接下载 http://pan.baidu.com/s/1skQFugP)
附件3. 燃气专项规划(请复制链接下载http://pan.baidu.com/s/1eSjYAVw)
附件4. 照明专项规划(请复制链接下载http://pan.baidu.com/s/1jIoAi2M)
附件5. 雨水专项规划(请复制链接下载http://pan.baidu.com/s/1hsFcBmG)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