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8项措施为家庭医生签约提供保障
11月1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进、签约双方的良性互动,离不开资源的协同共享和技术的有力支持,为此我区采取8项举措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这8项措施分别是:
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等,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医疗资源支撑。
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
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等提供便利。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改善群众的看病就医体验。
发挥蒙中医药在签约服务中的特色优势,逐步建成一批具有鲜明蒙医药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蒙医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督促各地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需的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的配备。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和支付方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衔接整合;规范签约居民付费的收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签约服务费应纳入单位统一管理,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