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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造价站、市招标办:
2016年5月至8月,我委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及2014-2015年承揽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呼市本地及外进造价咨询企业158家,抽检工程项目408项;本地及外进招标代理机构171家,共抽检工程项目186项。重点检查在我市承揽项目的本地和外进所有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管理公司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情况。检查采用企业自查、检查组抽取工程项目进行资料检查、我委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巡查和督查等方式。
二、主要问题
(一)造价咨询企业方面
1.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问题普遍存在。除进入自治区、呼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外,呼市旗、县及呼市企业承揽的其他盟市国有投资项目基本都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部分企业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全部采用工料计价方式。
2.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及《2014-2015年承揽项目一览表》存在瞒报、漏报现象。在抽检成果文件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出现了向检查组报送的《2014-2015年承揽项目一览表》与自查自纠时第一次报送内容不相符的情况,另有个别企业直至检查结束也未报送自查报告及《2014-2015年承揽项目一览表》。
3.大多数企业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存档不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数量居自治区之首。本次检查内容包括受检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技术资料,由于存档不规范,部分企业需要到对应的招标代理公司或建设单位借用相关资料来应付检查,而一些外地项目直至检查完毕也无法提供这些资料。
4.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形式不统一。大部分企业未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另外,一些财政审计及司法鉴定项目没有标准合同,仅有委托书,无法审查服务周期及酬金等相关内容。
5.大部分成果文件格式不按照标准实行,成果文件质量普遍差。如成果文件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执业资格章不全,注册造价工程师仅盖章不签字;招标控制价没有招标人签章;未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章;审定签署表仅有盖章,没有法人签字等等,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中价协[2012]11号)要求相去甚远。
6.大部分项目没有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合同审查备案、招标控制价审查备案和竣工结算备案。
(二)招标代理机构方面
1.大部分招标文件中未包含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2.计日工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未列出。
3.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部分未明确约定。
4.部分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未明确合同的风险内容、范围及风险分摊。
5.部分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6.多数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详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评分标准。
7.部分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未在招标清单及相应说明中列明;
8.多数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没有明确说明是否计取规费、税金;
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不规范;
10.个别国有投资项目未编制招标控制价。
三、通报批评
(一)检查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共13家:
造价咨询不合格企业:
1.内蒙古鸿顺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多次通知受检,未上报任何受检资料。
2.内蒙古新广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和人员的执业资格,成果文件经多次催促仍未报送。
3.内蒙古仲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多次通知受检,未上报任何受检资料。
4.内蒙古明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多次通知受检,未上报任何受检资料。
5.内蒙古和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均为电力专业工程项目,企业人员均在外地,拒不接受检查。
招标代理不合格企业:
1.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额尔古河域海拉尔河治理工程招标中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没有招标控制价明细。
2.内蒙古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西延伸道路工程招标中,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完整。
3.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京藏高速及毕克旗镇新农村绿化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清单及清单项均不符,且招标控制价未按当地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价格执行。
4.内蒙古蒙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托克旗页岩气科研试验区勘探03标段测井工程招标中工程量清单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招标控制价无明细;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
5.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察件管理中心大厅建设工程招标中未编制招标控制价。
6.内蒙古恒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杭宁达莱工业园区(纬二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没有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签订内容不全面。
7.内蒙古华禹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资县旗下营镇宋四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中,没有编制招标控制价明细,施工合同未按国家规范范本制定。
8.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杭锦旗)段工程招标中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招标控制价没有编制明细;合同未使用国家范本。
(二)未接受检查及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9家:
造价咨询企业:
1.内蒙古鸿顺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内蒙古仲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明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1.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内蒙古联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北京建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整改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造价站、市招标办将对上述企业下发整改意见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一步确保执业人员履职到位,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成果文件格式,提高成果文件质量,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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