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科函〔2017〕536号 关于征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提案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推动我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领域技术进步,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拟编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现向各地征集技术提案。
请各盟市、各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提案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361号,自行从住建部网站www.mohurd.gov.cn建筑节能与科技栏目下载)要求,组织申报,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以便汇总上报。
联 系 人:欧建生 呼斯乐
联系电话:0471-694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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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10060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