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我局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已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启动,请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向我局报送年报,并对所报送内容的完整、真实、准确、及时负责。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5-9月,我局将按照规定要求,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年报咨询及数据报送联系方式:
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年报:0471-6684170
统 计 数 据 报 送:0471-6684153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