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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18〕728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18〕1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从国土资源收益中解决。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塔利路东侧,察哈尔街南侧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466.76平方米,其中实物地质资料库(包括岩心样品库、整理与观察区)9486.44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包括实物整理室、岩心扫描室、纸质资料库)2980.32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项目总投资额5999.46万元。

5.招标范围:地质资料库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室外园林、道路、亮化及安装专业工程;泵房、门房、围墙及大门建筑工程等。

6.监理服务期限:2019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3日,共计36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须符合的要求

1.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的项目投标活动中,被依法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上述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近三年是指2016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4.近五年是指2014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五年

5.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若无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获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格式见附件)及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3.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2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期限和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9日

2.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

联 系 人:张志鹏

联系电话:0471-3355801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李帅、王佳、辛梦瑶

联系电话:0471-5183538/5183524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李春亮、耿娟娟、刘艳虹

联系电话:0471-6244103/6235889/6235886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upxz@163.com

   

附件:介绍信

附件.docx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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