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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8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清理涉及产权保护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重点和依据

(一)清理范围: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重点: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三)清理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以下简称《意见》,可到相关门户网站下载。各区、市府各部门要根据《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意见》相抵触,或与涉及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意见》不一致,或与涉及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二、清理主体和职责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

(一)涉及产权保护的现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6),由原起草部门进行清理,并于2018831日前提出予以废止或修改的意见,分别报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后市人民政府决定

(二)市府各部门制发的涉及产权保护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清理,并于2018831日前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同时将清理结果分别报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部门联合制定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清理决定起草实施部门或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职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或作出清理决定。  

(三)各区政府参照本通知统一组织区本级及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于2018831日前将清理结果分别报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三、清理工作有关要求

区政府、市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对清理不及时、影响产权保护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要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确保清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清理情况报送要求

(一)各区政府报送要求: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体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4);已经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件。

(二)市府各部门报送要求: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本部门提请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体情况);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4);已经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件。

(三)请区政府、市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报送时限和要求将清理结果以正式文件(附光盘)分别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要于201895日前将清理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请各政府、市府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人,并2018810日前将联络人名单(附件5)分别传真至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发改委联络人: 杨凤云 0473-3959033

传  真 0473-3959015 

市政府法制办联络人:  武  宁 0473-3998955 3998956

传  真 0473-3998955 3998956

    

1. 已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2. 拟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3.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市府各部门)

4.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5. 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联络人

6.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018年8月6日

附件1

 

已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清理总数(件)

其中:

 

废止(件)

修改(件)





其中:市政府

 

 

 

市属部门

 

 

 

各区人民政府

 

 

 

区级部门

 

 

 

总计(件)

 

 

 

注:已废止、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指在本次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2

 

拟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清理总数(件)

其中:

 

拟废止(件)

拟修改(件)





其中:市政府

 

 

 

市属部门

 

 

 

区级人民政府

 

 

 

区级部门

 

 

 

总计(件)

 

 

 

 

 

 

 

 

附件3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市府各部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本部门清理总数(件)

已废止(件)

已修改(件)

总计(件)

 

 

 

 

拟废止(件)

拟修改(件)

 

 

 

代乌海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总数(件)

已废止(件)

已修改(件)

总计(件)

 

 

 

 

拟废止(件)

拟修改(件)

 

 

 

注:已废止、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指在本次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4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废止、修改日期/
拟废止、修改安排

废止理由/修改内容

一、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代乌海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1.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2.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3.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4.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二)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2.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3. 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4. 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件)

 

 

 

 

 

 

注:已废止、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指在本次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5

 

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联络人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姓名

部门

牵头单位/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附件6

 

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1

乌海政发〔2016〕65号

《乌海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定(修订)》

安监局

2

乌海政办发〔2009〕38号

《乌海市项目保证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实施意见》

财政局

3

乌海政办发〔2009〕67号

《乌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局

4

乌海政办发〔2009〕70号

《乌海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局

5

乌海政办发〔2013〕12号

《乌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和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财政局

6

乌海政办发〔2015〕80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局

7

乌海政发〔2016〕51号

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

财政局

8

乌海政发〔2016〕52号

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

财政局

9

乌海政发〔2016〕53号

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财政局

10

乌海政办发〔2016〕19号

《乌海市“城乡一体化”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局

11

乌海政办发〔2016〕51号

《乌海市本级财政评审管理规定》

财政局

12

乌海政办发〔2016〕72号

《“乌海市2016年金融精准扶贫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局

13

乌海政办发〔2016〕89号

《乌海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财政局

14

乌海政发(2015)9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改委

15

乌海政发〔2015〕29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发改委

16

乌海政发〔2015〕35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改委

17

乌海政办发〔2015〕35号

《乌海市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及奖惩制度(试行)》

发改委

18

乌海政办发〔2015〕77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委

19

乌海政办发〔2011〕51号

《乌海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工商质监局

20

乌海政办发〔2016〕45号

《关于贯彻落实新〈广告法〉的实施意见》

工商质监局

21

乌海政办发〔2016〕76号

乌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工商质监局

22

乌海政办发〔2011〕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公共资源

23

乌海政发〔2015〕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

公共资源

24

乌海政办字〔2016〕13号

关于全面做好“营改增”相关税收工作的通知

国税局

25

通告6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国土局

26

乌海政办发[2014]3号

《乌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环保局

27

乌海政办发〔2016〕3号

《乌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环保局

28

乌海政办发〔2016〕10号

乌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环保局

29

乌海政办字〔2016〕53号

关于对未开展物料堆场封闭治理企业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

环保局

30

乌海政发〔2014〕47号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管理办法》

黄管局

31

乌海政办发〔2015〕14号

《乌海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内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

教育局

32

乌海政办发〔2016〕44号

乌海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教育局

33

乌海政发[2016])6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实施意见

金融办

34

乌海政办发〔2015〕41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经信委

35

乌海政发〔2016〕47号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意见

经信委

36

乌海政办发〔2016〕81号

《乌海市绿地社会化养护管理试点方案》

林业局

37

乌海政办发〔2011〕75号

《乌海市旅游景区(点)管理办法》

旅游体育局

38

乌海政发〔2011〕57号

《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39

乌海政办发〔2013〕41号

《乌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民政局

40

乌海政办发〔2013〕53号

《乌海市促进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就业办法》

民政局

41

乌海政发〔2014〕73号

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42

乌海政办发〔2014〕61号

《乌海市困难家庭或个人临时救助办法(试行)》

民政局

43

乌海政发〔2015〕6号

乌海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

民政局

44

乌海政办发〔2015〕51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社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45

乌海政办发〔2015〕81号

《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

民政局

46

乌海政办发〔2015〕82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乌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47

乌海政发〔2016〕26号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48

乌海政办发〔2016〕71号

关于加强农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民政局

49

乌海政办发〔2016〕92号

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50

乌海政办发〔2010〕36号

《乌海市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农牧局

51

乌海政发〔1999〕50号

《乌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人社局

52

乌海政办发〔2000〕29号

《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

人社局

53

乌海政办发〔2000〕30号

关于转发《市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局

54

乌海政发〔2002〕10号

《乌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暂行办法》

人社局

55

乌海政发〔2004〕27号

《乌海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人社局

56

乌海政办发〔2004〕28号

《乌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管理办法》

人社局

57

乌海政办发〔2006〕44号

《关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

人社局

58

乌海政办发〔2007〕29号

《乌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人社局

59

乌海政办发〔2008〕23号

《乌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人社局

60

乌海政办发〔2009〕78号

《乌海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人社局

61

乌海政发〔2011〕76号

《乌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

人社局

62

乌海政办发〔2011〕76号

《乌海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人社局

63

乌海政发〔2012〕6号

《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

人社局

64

乌海政发〔2014〕7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通知

人社局

65

乌海政发〔2015〕6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人社局

66

乌海政办发〔2015〕29号

《乌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人社局

67

乌海政办发〔2015〕58号

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意见的通知

人社局

68

乌海政办发〔2016〕50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局

69

乌海政办发〔2015〕32号

关于支持物流信息和大宗商品交易服务中心发展的意见

商务局

70

乌海政办发〔2016〕87号

《乌海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商务局

71

乌海政办发〔2015〕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食药监局

72

乌海政发〔2016〕4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食药监局

73

乌海政办发〔2016〕46号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食药监局

74

乌海政办发〔2016〕49号

《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四有两责”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食药监局

75

乌海政发〔2015〕23号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水务局

76

乌海政办发〔2015〕23号

《水资源管理办法》

水务局

77

乌海政办发〔2015〕24号

《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水务局

78

乌海政办发〔2016〕41号

加强全市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务局

79

乌海政办发〔2015〕45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司法局

80

乌海政发〔2013〕81号

《乌海市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扶助实施办法》

卫计委

81

乌海政发〔2012〕9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82

乌海政办发〔2015〕87号

《乌海市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83

乌海政发〔2016〕7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84

乌海政办发〔2016〕33号

《乌海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卫计委

85

乌海政发〔2016〕72号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文新广局

86

乌海政办发〔2013〕29号

《乌海市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乌海机场

87

乌海政办发〔2015〕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的通知

消防队

88

乌海政办发〔2015〕88号

《乌海市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和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消防队

89

乌海政发〔2015〕55号

关于健全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政府办公厅

90

乌海政发〔2015〕67号

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

政府办公厅

91

乌海政办发〔2015〕5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复议人员办法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92

乌海政办发〔2015〕37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93

乌海政办字〔2015〕40号

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09〕74号文件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94

乌海政办发〔2015〕50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本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95

乌海政发〔2016〕4号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政府办公厅

96

乌海政办发〔2016〕6号

《乌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政府办公厅

97

乌海政办发〔2016〕8号

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98

乌海政办发〔2016〕52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99

乌海政办发〔2016〕68号

《乌海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政府办公厅

100

乌海政办字[2016]70号

关于废止《乌海市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府办公厅

101

乌海政办发〔2005〕49号

《乌海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管理办法》

住建委

102

乌海政发〔2007〕80号

《乌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住建委

103

乌海政办发〔2008〕33号

《乌海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住建委

104

乌海政办发〔2011〕71号

《乌海市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建委

105

乌海政发〔2012〕65号

《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意见》

住建委

106

乌海政发〔2015〕11号

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住建委

107

乌海政发〔2015〕39号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住建委

108

乌海政办字〔2015〕53号

关于修改《乌海市城区改造开发优惠政策》(乌海政发〔2006〕45号)的通知

住建委

109

乌海政发〔2016〕27号

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实施意见

住建委

110

乌海政发〔2016〕30号

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住建委

111

乌海政办发〔2008〕36号

《乌海市城市市容环境“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综合执法局

112

乌海政发〔2017〕89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113

乌海政办发〔2017〕105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局

114

乌海政办发〔2018〕6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住建委

115

乌海政办发〔2018〕7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住建委

116

乌海政办发〔2018〕8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通知

民政局

117

乌海政发〔2017〕90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住建委

118

乌海政办发〔2018〕16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

卫计委

119

乌海政办发〔2018〕15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

卫计委

120

乌海政办发〔2018〕14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卫计委

121

乌海政办发〔2018〕11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教育局

122

乌海政办发〔2018〕18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农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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