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建设信息 房地产 网上设计 BIM研究与应用 网站建设 成果展示 装饰装修 关于我们
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食品 安全和建筑残留水坑等暑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和建筑残留水坑等暑期安全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426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结合自治区住建厅联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要求如下:

一、建筑工地如需设立集体食堂,在项目开工前必须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4)要求,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的食堂。配齐相应的消毒设施,并分工专人管理。

二、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三、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必须定期消毒。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5米的防鼠挡板(金属材质)。

四、加强食品、原材料的进货管理。进货渠道要正规合法,索取购货凭证,确保所购食材的可追溯性;严禁购买散装食用油、酱油、醋等调味品。

五、要妥善保存剩余熟食品,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附件:《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和建筑残留水坑等暑期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4年8月6日

内建建[2014]426号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和建筑残留水坑等暑期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合作协议书的通知》(内食安办[2 0 1 4]3 5号)要求及王君书记关于对“夏季青少年及儿童溺水死亡事件应引起高度关注”的重要批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 0 1 0]1 7 2号)和我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结合创建建筑标准化工地工作,坚持统筹安排,同要求、同落实、同检查,不断加大属地督察和现场检查工作力度,维护正常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建筑从业人员“舌尖上的安全”。

二、加强合作,依法监管

加强与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合作,本着“预防为主、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服务建设”的合作原则,共同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机制协议书》要求,保证合作机制的实施与落实。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工作“全链条、全覆盖、一体化”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先行治标、重在治本”的原则,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施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大督导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各地要结合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开展本地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施工安全的必检内容,形成一级检查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从食品原料的采购、制作、环境等各个层面认真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排除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予以整改。要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并建立完善相关的考核奖惩制度,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自治区住建厅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对全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执法督查。

四、制定严谨制度:加强应急处理

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联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施工企业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五、做好施工现场水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

近年来,每到夏季,青少年及儿童溺水死亡时间频发。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由建筑工地衍生出的废弃坑道、建筑残留水坑亦成为溺水事故多发区域。对此,王君书记做了专门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防范。各盟市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我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4]334号)相关要求,并针对夏季溺水事件多发的特点,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对于建筑工地衍生出的废弃坑道、水坑等,要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填埋或建立围墙,对因下雨或排水可能产生水坑的区域,要及时设立安全警示牌或隔离网。因施工临时造成的水坑等,要安排专人看护,并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着力提升救援能力。



上一篇:2014年呼和浩特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施… 下一篇:稳增长促转型 今年全市工业重点项目建设…
关闭网页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网站资料如有侵权行为 请及时通知我们
备案号:蒙B2-20050043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蒙B2-20170054
内蒙古亿欣建筑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http://www.hyjz.com/
Email:fwzj@hyjz.com 电话(0471) 399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