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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016年4月23日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委员会2016年第7次委员会议审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篇 “十二五”发展回顾与“十三五”发展思路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回顾

  第一节 主要成效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二章 “十三五”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机遇

  第二节 面临挑战

  第三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发展理念

  第四章 目标定位

  第一节 战略定位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二篇 提升地区综合经济实力

  第五章 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第二节 统筹发展特色种植业

  第三节 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

  第四节 提升农牧业支撑能力

  第六章 推进新型工业化

  第一节 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强度

  第二节 着力延伸资源加工产业链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节 促进工业园区集约集聚发展

  第七章 推进服务业优质化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二节 做优做强现代旅游产业

  第三节 大力繁荣民族文化产业

  第四节 扶持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第五节 提升发展商贸流通产业

  第八章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第一节 提升交通网络化水平

  第二节 建设能源输送通道

  第三节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篇 激发创新发展新动力

  第九章 鼓励技术创新和人才创业

  第一节 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第二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节 全面构建发展新体制

  第二节 推动金融创新和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节 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第十一章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发展

  第二节 “互联网+”益民服务

  第四篇 增强整体发展协调性

  第十二章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一节 实施分类调控

  第二节 建立完善空间治理体系

  第十三章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塑造盟域发展新格局

  第二节 促进县域差异化发展

  第三节 拓展发展新空间

  第十四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第一节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二节 提高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十五章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节 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第三节 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篇 坚持绿色发展总引领

  第十六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第二节 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治理

  第十七章 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

  第一节 扎实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治

  第二节 防范重点区域环境风险

  第十八章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实行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六篇 开创开放发展新局面

  第十九章 积极扩大对俄蒙开放

  第一节 培育对外开放载体

  第二节 拓宽交流合作领域

  第二十章 全面深化周边区域合作

  第一节 促进与京津冀全面对接

  第二节 加强与周边盟市优势互补

  第七篇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第二十一章 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第二十二章 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第二十三章 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二十四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十五章 推进健康锡盟建设

  第二十六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第八篇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十七章 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十八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第二十九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第三十章 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

  第三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实现争名进位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推动我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篇  “十二五”发展回顾与“十三五”发展思路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回顾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盟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促和谐各项工作,开创了全盟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15年全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2.6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完成3323.7亿元,年均增长9.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93.84亿元,年均增长17.7%,比2010年翻了一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23.31亿元,年均增长13.1%。

  产业发展步伐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10:67.5:22.5调整为2015年的10.5:61.2:28.3。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升级加速,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工业结构不断优化,能源工业占比显著下降,以改装汽车、风机叶片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从无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2.1%,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新型工业化已见雏形。以物流、旅游、金融产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逐渐活跃,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交通网络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全盟初步形成“三位一体”的综合交通网络。铁路建成3条下海通道和2条自治区东西大通道,新增运营里程760公里;公路等级不断升级,新增高等级公路里程863公里;改扩建支线机场2个和通用机场1个,实现与北京和呼和浩特的定期通航。两条交流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全面开工,全盟电网保障、水资源保障能力和信息融合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社会事业扎实推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409元,年均增长11.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22元,年均增长14.8%。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2.86:1缩小到2.49:1。新型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化率达到63.9%,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五年累计8.45万人。免费教育普及到高中阶段,覆盖城乡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展顺利,待遇稳步提高。十个全覆盖”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牧区面貌焕然一新,农牧民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改善。扶贫攻坚取得新进展,五年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9.4亿元,13.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节能减排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全盟85%的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休牧、禁牧、轮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深入实施,基本草原保护、水资源管理、矿业开发管理等制度完善落实,两大沙地治理、四大水系保护、重点区域绿化、矿区环境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扎实推进。草原植被平均盖度、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5.2%和7.4%。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进一步降低。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内联外通不断加强简政放权力度加大,资源型产品价格、行政审批事项、医疗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边疆开放型经济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步伐加快,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与周边省区市合作进一步加强。2015年全盟口岸进出口货运量1527.94万吨,进出口总额达到11.51亿美元,引进国内(盟外)资金526亿元,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成效明显。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二五”以来,我盟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综合经济实力较弱,传统农牧业亟待转型,工业结构以资源型、能源型产业为主,非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经济抗风险能力差。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交通运输网络覆盖面较低,发展支撑保障能力不强。生态环境脆弱敏感、易损难修复,水资源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产生的压力日渐增大,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的目标任重道远。高端人才严重短缺,企业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能力普遍不高,缺乏与主导产业相关的科研机构和科研基地,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均衡,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城乡统筹任务艰巨。这些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加凸显,成为影响我盟“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的主要因素,也是“十三五”期间我盟需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

 

  专栏1  锡盟“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

  2010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5

  目标

  年均增长(%)

  2015

  实际

  年均增长(%)

  经济

  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91.3

  2150

  21

  1002.6

  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19

  320

  22

  223.31

  13.1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2.5

  26.6

  [4.1]

  28.3

  [5.8]

  城镇化率(%)

  61.1

  68

  [6.9]

  63.9

  [2.8]

  科技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5

  90

  [5]

  98

  [13]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3

  

  13.3

  

  环境资源

  耕地保有量(万亩)

  361

  322

  

  380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45.3

  

  [-5.7]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9

  0.96

  [0.06]

  0.62

  [-0.2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吨标准煤/万元)

  1.910

  1.623

  [-15]

  1.61

  [-15.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达到全区

  要求

  

  达到全区

  要求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万吨)

  8.32

  7.8

  [-6.3]

  7.937

  [-4.6]

  二氧化硫(万吨)

  9.3

  8.7

  [-6.45]

  9.24

  [-0.6]

  氨氮(万吨)

  0.19

  0.17

  [-10.5]

  0.176

  [-7.4]

  氮氧化物(万吨)

  9.51

  9.07

  [-4.6]

  9.07

  [-4.6]

  森林增长

  森林覆盖率(%)

  3.25

  10

  [6.75]

  7.4

  [4.15]

  活立木蓄积量

  (亿立方米)

  0.11

  0.15

  6.3

  0.12

  1.8

  人民生活

  全盟总人口(万人)

  104.5

  110

  0.9

  104.3

  -0.03

  城镇登记失业率(%)

  3.8

  3.6

  

  3.2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7

  

  [7]

  

  [8.75]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9.2

  12

  5.2

  11.48

  4.5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22.6

  66.2

  [43.6]

  97.5

  [74.9]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万套)

  1

  [10]

  

  [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7484

  32500

  13.2

  30409

  11.7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6117

  13000

  16.3

  12222

  14.8

  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按可比价格计算,[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十三五”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盟经济和社会发展既面临着重大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是一个完全能够加快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

第一节 发展机遇

  经济发展长期向好。我国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五化”深入推进阶段,未来五年经济仍保持中高速增长。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全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将持续增加,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仍然较大,为我盟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供了市场保障和广阔空间。

  一带一路”战略稳步推进。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中蒙俄合作关系呈现新变化,中蒙俄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正逐步成型,投资、贸易、生产要素西移北上趋势日益明显。二连浩特和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作为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重要节点,在中蒙俄合作中承担着桥头堡的作用,为我盟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扩大与俄罗斯、蒙古国的开放合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创造了条件。

  差别化区域政策深入实施。国家将继续加大对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和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的支持力度,释放欠发达地区发展潜力,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我盟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着力形成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入的洼地,为我盟增强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大可能。

  区域协同发展拓展新空间。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新时期国家施行的又一重大战略,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我盟可充分发挥能源基地和原材料基地的作用,有选择、有步骤地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从而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自治区着力推动东部盟市完善内部合作机制,加快建设蒙东能源基地,培育锡赤通经济区,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为我盟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供了现实机遇和广阔空间。

  改革攻坚力度不断加大。简政放权、企业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对外开放、民生保障、城镇化等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性质的综合性改革方案相继出台,改革攻坚力度不断加大,改革红利将逐步释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有利于我盟充分借助改革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节 面临挑战

  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已呈现出以增长减速、结构调整、创新驱动为主的新特征。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原有低成本要素优势逐步减弱,依赖低成本要素大规模投入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对于我盟而言,依靠资源输出获得经济增长的模式在“十三五”期间将不可持续,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产业发展转型紧迫性大大增强。

  能源消费增速放缓。受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和节能降耗力度加大的影响,我国能源消费进入增速明显放缓阶段。同时,国家能源消费结构正由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向天然气、风电等清洁能源转变,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份额减少,火力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下降。在能源需求总量收缩和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我盟以煤炭、火电为主的产业体系将面临外部市场条件变化的压力,经济运行将面临更多风险。

  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型。伴随国内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增长速度下行的趋势,传统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创新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我盟在创新方面尚存在着创新资源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体制机制滞后等问题,按照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要求,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成为新时期我盟经济发展亟需破解的问题。

  生态环境约束更加强化。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变传统发展方式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我盟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本底条件相对脆弱敏感与产业发展主要依赖能源资源开发带来的矛盾,资源环境约束和节能减排压力将对我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巨大挑战。

第三章  发展思路

  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发展的地区性、阶段性特征,保护好、利用好自身优势,积极把握新形势、新机遇,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增添新动力、新活力,加快推进我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第二节  发展理念

  更加注重改革引领,着力推动创新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科技服务对经济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使创新创业成为推动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的新动力。

  更加注重统筹平衡,着力推动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增强发展的整体性,着力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明确各旗县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构建多元互补、协同发展的县域经济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形成城乡一体的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盟域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更加注重生态保护,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锡盟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以水定电、以电定煤”、“以草定畜、以种促养”,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更加注重区域合作,着力推动开放发展强化区域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强与东北、华北地区深层次融合联动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在地区间合理流动。发展开放型经济,努力提高对俄罗斯和蒙古国的开放合作水平,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互利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着力推动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收入分配格局和调节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盟各族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民族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第四章  目标定位

第一节  战略定位

  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我盟位于首都北京正北方,拥有18万平方公里可利用草场资源,也拥有浑善达克和乌珠穆沁两大沙地。要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好锡林郭勒草原,筑牢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为契机,面向华北、华东等能源消费市场,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依托特高压、超高压等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高度节水”的坑口燃煤电站群,切实提高煤炭资源就地清洁转化利用水平,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建成华北的新能源基地、蒙西外送的核心区和华北能源结构转型的示范区。

  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适应消费者对安全食品、健康食品的需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规模化养殖、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打造“锡林郭勒肉”锡林郭勒羊肉”地理标志名牌产品形象,大力推动畜牧业向质量、效益与生态安全并重方向转变。

  草原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基地。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业作为动力产业、支柱产业、富民产业的综合带动功能,深入挖掘以元上都为代表的蒙元文化,融合草原文化、民族风情、自然风光的独特优势,把文化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就业、惠民生等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重要的向北开放前沿阵地。依托二连浩特和珠恩嘎达布其两个常年开放的国家一类陆路口岸,发挥对外贯通欧亚、区内连接东西、北开南联的区位优势,吸引周边省市优势资源,深化对俄蒙的开放合作,在自治区打造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中,成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一个重要前沿阵地。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围绕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在综合经济实力、现代农牧业发展、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草原特色文化旅游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民生事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十个方面走在全区前列,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今后五年我盟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左右,达到1508亿元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万美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1.5%左右,力争突破16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4400亿元,年均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达到360亿元。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

  转变发展方式取得重大突破。农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工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非资源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显著提高,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8:62:30。规模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5%左右。服务业发展全面加快,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旅游业总收入力争突破500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形成“八横七纵六出口一环线”的公路主骨架和新公路网布局;推动“四横六纵六支线”的铁路骨干路网布局,横贯东西、通疆达海客货运通道基本畅通;民航对行政单元的覆盖率显著提高,新增支线和通勤机场2个。电网结构优化合理,电力外送能力明显提高,新建4座500kV变电站,建设两交一直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推动经二连浩特的中蒙俄跨境油气输送管道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和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不断完善。

  创新水平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1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2.1件,自治区级研发(技术)中心达到21家。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7.5%。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区域和城乡发展更加协调。新型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体制基本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城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十个全覆盖”工程全面完成,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壮大。

  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更加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巩固。到2020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2.5%左右。

  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要求。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1,工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重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耕地和基本草原得到有效保护。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370万立方米。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不包括天然本底部分)提高到100%。

  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政府与市场关系基本理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显著提高。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中俄蒙合作向纵深发展,我盟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业与俄蒙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口岸条件和功能大幅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突破20亿美元,全方位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群众共享成果不断扩大。在全区率先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和10%左右,城乡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到2.271,城乡居民收入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五年累计7.5万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五年累计达到10.9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覆盖城乡居民的教育、文化、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提升到5.5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3.5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7580套。

 

  专栏2  锡盟“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15

  十三五”目标

  属性

  2020

  年均增长(%)

  综合经济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002.6

  1508

  8.5

  预期性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美元)

  1.5

  2.2

  8

  预期性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8.3

  30

  [1.7]

  预期性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470.92

  741

  9.5

  预期性

  旅游业总收入(亿元)

  282.14

  500

  12

  预期性

  创新发展指标

  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0.11

  1

  [0.89]

  预期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12.1

  17.5

  [5.4]

  预期性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万人)

  1.3

  2.1

  10

  预期性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

  11.88

  15

  [3.12]

  预期性

  自治区级研发(技术)中心(个)

  5

  21

  

  预期性

  协调发展指标

  城乡居民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比

  >1

  >1

  

  预期性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65

  

  预期性

  城乡居民收入比

  2.49:1

  2.27:1

  

  预期性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2

  2.5

  [1.3]

  预期性

  绿色发展指标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公顷)

  20.12

  20.12

  

  约束性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2

  0.71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30]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6.3

  7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吨标准煤/万元)

  0.8953

  达到自治区目标

  约束性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万吨)

  化学需氧量

  7.937

  达到自治区目标

  约束性

  氨氮

  0.176

  约束性

  二氧化硫

  9.24

  约束性

  氮氧化物

  9.07

  约束性

  草原植被盖度(%)

  45.2

  48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7.4

  8

  

  约束性

  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78

  100

  

  约束性

  开放发展指标

  出口总额(亿美元)

  5.45

  9.5

  12

  预期性

  进口总额(亿美元)

  6.06

  10.5

  12

  预期性

  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

  0.22

  0.35

  9.7

  预期性

  共享发展指标

  贫困人口数量(万人)

  2.1

  0

  

  约束性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30409

  44681

  8

  预期性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2222

  19684

  10

  预期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72

  [7.5]

  

  预期性

  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2.2

  [10.9]

  

  预期性

  城镇调查失业率(%)

  

  3.4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3.6

  5.5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人)

  2.5

  3.5

  

  预期性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97.5

  ≥98

  

  预期性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套)

  10110

  27580

  

  预期性

  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可比价格计算,[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篇  提升地区综合经济实力

  产业是强盟之基、兴盟之本,必须抓住“十三五”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期,把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发展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草场资源、矿产资源、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资源等得天独厚的优势,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做优做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同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五章  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农牧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要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持以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走出一条现代农牧业发展路子,推动盟由农牧业大盟向农牧业强盟转变。

第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

  认真遵循新发展理念,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减羊增牛战略,以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为突破口,以建立优质良种肉牛繁育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农牧户”的方式,从引种、育种、扩繁、育肥、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到防疫检疫、质量追溯、检验检测、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各环节,进行一体化运作。通过引进国内行业领军企业,示范引领带动,全面推行养殖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服务社会化、模式多样化,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盟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争取利用3~5年时间,建成国家级优质良种肉牛繁育示范基地,打造成国中高端生态畜产品之都。

  加快良种繁育推广。通过引进扩繁,提高良改化程度和繁成率,全面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和育肥。到2020年,全盟牧业年度优质良种肉牛存栏达到300万头以上,年育肥出栏精深加工规模达到100万头以上,实现优质良种肉牛选育扩繁、养殖育肥、生产加工规模化、标准化、一体化生产。利用2~3年时间,实现全盟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全覆盖。牛群良改化程度、三代以上良种母牛比重、繁殖成活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育肥程度、农村牧区人均养殖基础母牛头数、养牛利润等肉牛养殖效益指数步入全国前列。通过国家对锡林郭勒肉牛新品系选育认定命名。坚持稳步过度、提纯复壮,逐步将小畜日历年度总头数控制在500万只以内,重点保护好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察哈尔羊等地方优良品种,淘汰生产性能差的品种和单体,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引导农牧民科学饲养管理,重点建设国家级肉羊核心育种基地(育种场)。大力发展马产业,加强蒙古马物种资源保护,抓好马产品的开发利用,提高马产业综合效益。加强苏尼特双峰驼物种资源保护,以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为主,进一步研发驼产品。到2020年,牲畜存栏稳定在900万头只以内,畜产品肉类产量35万吨、牛奶产量60万吨,牲畜良种率达到99%。

 

  专栏3  良种繁育基地重点项目

  国家级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基地: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10户以上,每户企业至少建设1处养殖规模2000头以上的国内一流标准优质良种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规模300头以上二级扩繁场300处以上;一类系谱基础母牛达到2万头以上,核心群基础母牛头数达到28万头左右,年供种能力达到14万头以上,建成国内最大的安格斯、西门塔尔牛优质良种肉牛核心育种基地。

  优质良种肉牛引进:2016~2018年,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鼓励龙头企业、规范化合作社(联合经营户)、现代家庭牧场(专业养殖户)引进安格斯、西门塔尔等优质良种肉牛10万头。

  优质良种肉牛养殖育肥基地建设:扶持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经营户)1000个以上,每个合作社的养殖规模300头以上;扶持现代家庭牧场(专业养殖户)1万户以上,每个养殖户的养殖规模50头以上;鼓励建设10000头大型育肥基地10个以上,养殖区域内辐射带动80%以上的农牧户实现适度规模专业化养殖。建设千头以上规模育肥场100处,升级改造现有育肥场和部分闲置奶牛养殖小区;建设架子牛交易市场5处。

  国家级优质良种肉羊繁育基地:在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太仆寺旗等察哈尔羊主产区建立种羊繁育基地,建设1处国家级肉羊核心育种场;在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等乌珠穆沁羊和苏尼特羊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地方良种繁育基地,建设4处国家级肉羊核心育种场;以东乌珠穆沁旗为主的白绒山羊主产区,建立乌珠穆沁白绒山羊保种场和保种区。

  蒙古马产业发展项目:锡林浩特市为中心,辐射带动阿巴嘎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蒙古马养殖业,重点扶持牧区蒙古马“策格”保健饮品、马肉产品、孕马血清、孕马尿、马奶固化产品等马产品开发利用。

  苏尼特双峰驼保种项目: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为主,进一步扩大保护力度,开发与研究驼产品。

  改进生产经营方式。科学制定出台家庭牧场(专业养殖户)、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经营户)、规模养殖场认定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机械配套、肉牛品种、养殖规模、饲养管理、饲料使用、防疫消毒、诊疗用药、档案记录、全过程追溯等各个环节,科学制定规程和标准,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对认定达标的养殖规模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300头以上的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经营户)、50头以上的现代家庭牧场(专业养殖户),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低于认定标准的个体养殖户、农牧民合作社、养殖场采取联合经营、托管或者入股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养殖场等形式,共享扶持政策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效益,带动所有农牧民养殖户通过合作经营实现科学养殖。全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含量高的优质良种肉牛舍饲育肥,切实做到架子牛不育肥不出栏、不达标不加工、不加工不出盟、加工必须实现精深加工,最终实现均衡出栏、精深加工、品牌创高端,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在基础设施建设、机械配套、饲料搭配、饲养管理、兽药和添加剂、出栏体重等方面制定标准和技术规程,全面推广TMR(全混日粮饲喂)技术,实行科学育肥,降低饲喂成本。通过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使农牧民在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过程中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转变传统思维观念,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牧民,依靠科技发家、凭借勤劳致富。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年精深加工肉牛能力10万头以上的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形式,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上下游产业合作新型发展模式,加大对国内龙头企业落户盟内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打造国内优质良种肉牛加工行业领军企业。依据国际公认标准起草制定锡盟中高端牛肉分级标准,在加工销售环节按照分级标准阶梯定价,建立健全锡林郭勒中高端肉牛标准化生产体系。到2017年底全盟优质良种肉牛规模化精深加工能力达到50万头,其中太仆寺旗30万头、锡林浩特市10万头、东乌珠穆沁旗10万头;到2020年全盟肉牛规模化精深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头以上。积极与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做好肉类及骨血、脏器、油脂、肠衣、胎盘、肥尾、皮毛等副产品的精深加工,确保盟内的肉牛加工全部实现全产业链精深加工,实现最大效益。通过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示范带动,促进一产与二三产深度融合。每户领军企业引进优质良种肉牛2000头以上,建设育肥规模5000头以上的育肥场,建设国际一流的加工生产线,年规模化精深加工能力30万头以上。每个领军企业辐射带动农牧养殖户不少于2000户。

 

  专栏4  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

  锡林浩特市以大庄园为龙头建成年加工30万头以上肉牛生产基地;东乌珠穆沁旗以台湾元盛等企业为龙头建成年加工30万头以上肉牛生产基地;太仆寺旗以现代牧业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建成年加工30万头以上肉牛生产基地;西乌珠穆沁旗建成年加工10万头以上肉牛生产基地;乌拉盖管理区建成年加工10万头以上肉牛生产基地;多伦县改造提升年加工10万头以上肉牛生产线;建成太仆寺旗红井源有机农产品综合加工基地、苏尼特右旗绒毛纺织加工等项目。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市场化导向,强化政府支持、服务和监管职能,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企业和农牧民之间诚信、清晰、紧密的权责利关系。通过政府出资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现代牧业公司,示范带动开展优质良种肉牛引种扩繁、育肥精深加工,与农牧民养殖户同期签订提供优质良种畜种和回收育肥牛两份合同,政府加强依法履行合约监管;采取政府贴息、购买服务和金融担保等方式,为养殖户提供信贷、技术、防疫等服务,确保农牧民养殖户买进卖出有保障,养殖环节有支持。企业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牧场,牧民可以草场入股,既解决企业用草场问题,又能形成农牧民和企业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在目前草场流转平均价格的基础上适当合理上浮作价入股,或以草场流转租金保底协议入股,企业经营盈利后牧民可分红,比单纯租赁草场更具持续性和稳定性。对流转草场的农牧民由企业雇为员工等方式,使农牧民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共同体,实现企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双赢。

第二节  统筹发展特色种植业

  加快规模化、标准化饲草料种植。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以种促养”,加快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进农区、半农半牧区“粮改饲”,扩大青贮玉米、青谷草、青莜麦、大麦等高产饲草料作物及苜蓿等多年生优良牧草的种植规模,制定和推广青贮饲草种植、加工、贮存、运输、饲喂技术标准和规程,建设以水为中心的人工草地和高产饲草料青贮基地。采取自种自贮、分散种植集中青贮、集中种植分散青贮、专业青贮科学配送等形式,建立覆盖全盟的青贮饲草保障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盟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210万亩以上,饲草总产量达到26亿公斤(折干草)以上。其中,太仆寺旗、多伦县、锡林浩特市、正蓝旗、正镶白旗等地达到160万亩以上,乌拉盖管理区达到20万亩。西部地区和两大沙地要大力开展防沙治沙,实施有效的封育、飞播等措施,积极发展沙草产业。鼓励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饲草料加工业,建立种植、收贮、加工、配送社会化服务体系。牧区要突出抓好天然草牧场保护和建设,着力培育建设规模万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化天然打草场,由饲草公司、合作社或农牧民联户经营。严格执行天然打草场管理制度,杜绝掠夺式打草,全面实现五年五区轮刈(预留20%草籽繁育带),收、捆、储作业实现机械化,鼓励和引导天然饲草规模化鲜储,全面提高“青饲”比重。重点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正蓝旗培育天然打草场。到2020年,天然打草场面积达到5000万亩以上,年产天然饲草量达30亿公斤左右。加大管控力度,做到盟内天然打储商品草不出盟。通过发展规模化、标准化优质良种肉牛产业,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种植高产饲草料,加强畜牧业对外交流合作,以进口天然饲草、周边地区调入饲草料为补充,保障现代畜牧业发展所需。

  大力发展优质特色作物。实施土壤地力提升示范项目,通过耕地轮作、休耕、增施有机肥,促进农业资源休养生息。优化种植结构,扩大杂粮豆、油料、蒙药、蔬菜、瓜果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加强荒漠作物种植,打造京北蔬菜种植基地。到2020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左右。

  建设绿色蔬菜加工基地。大力培育集育种、种植、储藏、运输、加工及产品营销为一体的菜、薯加工业,重点推进有机蔬菜和绿色蔬菜加工,发展速冻、脱水蔬菜和保健蔬菜等深加工产品。鼓励引导购销企业、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和产销大户加大马铃薯窖储设施建设,着力推动精深加工。到2020年,马铃薯年加工能力达到40万吨,蔬菜年加工能力达到10万吨。

 

  专栏5  农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重点项目

  饲草料基地建设:大力推行“粮改饲”,扩大青贮草、青莜麦、青谷草等饲草作物和苜蓿等优质牧草,通过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饲草料基地种植面积达到210万亩以上。

  天然牧草打草场建设:新培育天然打草场约1000万亩,主要集中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正蓝旗。

  天然牧草加工贮备基地建设贮备能力在5000万公斤以上的天然牧草贮备库,配备草块加工设备及其他基础设施。

  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高标准日光温室2000亩,建设高标准有机蔬菜生产基地3万亩。

  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建设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50处。

  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马铃薯种薯基地、麦类良种繁育基地、油料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第三节  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

  优化农牧业生产力布局,在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大力推进舍饲育肥,重点扶持发展集约化程度高的肉牛、肉羊、奶牛养殖,提高养殖效益;在牧区坚持天然放牧和舍饲育肥相结合,加快推进优势养殖基地建设,形成肉羊产业区、肉牛产业区、马产业区、草产业区、蔬菜产业区、奶牛产业带“五区一带”的产业布局。重点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建设以安格斯牛为主、西门塔尔牛为补充的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基地;在正蓝旗、正镶白旗和多伦县、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建设以西门塔尔牛为主、安格斯牛为补充的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基地。

 

  专栏6  农牧业“五区一带”产业布局

  肉羊产业区:中东部和西部地区形成以乌珠穆沁羊和苏尼特羊为主导的优势肉羊产业区;南部五旗县形成以察哈尔羊为主导的优质肉毛兼用羊产业区。

  肉牛产业区:浑善达克沙地、乌珠穆沁沙地、锡林河流域、乌拉盖河流域和部分农区形成以安格斯牛、西门塔尔牛为主导的优质肉牛产业区。

  马产业区:以锡林浩特市为中心,重点在锡林浩特市建设中国马都核心区,实现马术竞技、马文化展示及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旅游产业。

  草产业区:天然草场以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为主,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部分地区为补充;人工草场区主要包括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太仆寺旗、多伦县等有条件的旗县。

  蔬菜产业区:南部地区形成优质绿色蔬菜产业区,主要包括太仆寺旗、多伦县、正镶白旗、正蓝旗以及锡林浩特市的南部地区。

  奶牛产业带:在锡林浩特市城镇周边和南部旗县,形成以荷斯坦奶牛为主导的优质奶牛产业带。

第四节  提升农牧业支撑能力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围绕建设国家级优质良种肉牛繁育示范基地,抓住国家、自治区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有利时机,加大项目争取和整合力度,大力推进标准化棚圈、储草棚和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大型青贮场(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电、路、讯、气象等。重点抓好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和育肥基地的规划建设,保障优质良种肉牛引进扩繁养殖、育肥必需的设施条件。同步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广干清粪方式,开发多途径的养殖排泄物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模式。建立完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实施水质提升工程,重点抓好北部牧区深机井和西部缺水地区储水窖建设,解决人畜饮水安全问题。

 

  专栏7  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畜棚160万平方米,育肥棚175万平方米,储草棚200万平方米,饲草料加工和储备库34万平方米,青贮场(台)500万立方米,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站200处。

  粪便无害化处理:每个项目旗市新建1处生物燃料或几处有机肥加工厂,合计建设12处。

  肉牛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建设5条总加工能力100万头以上肉牛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锡林郭勒盟中国北方牛羊肉交易中心,建设35万吨鲜肉冷链物流体系。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现代营销体系,按照立足内蒙古、辐射华北东北、面向全国的目标,建设锡林郭勒牛羊肉交易中心,打造集现货、期货及繁育、加工、销售、仓储、物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牛羊肉交易及优良畜种交易平台;加快建设从加工生产、贮藏、运输到销售等全产业链的标准化冷链物流体系;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化营销企业建立中央厨房、品牌专营店、体验店、商超专柜及自营餐饮饭店等形式,扩大销售渠道;充分应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建设现代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加快农村牧区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建成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高水平策划举办锡林郭勒国际草原畜产品美食节。建设绿色品牌和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建立“锡林郭勒牛肉”等绿色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品牌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开展质量认证,授权符合标准要求的优质良种肉牛产品配置“锡林郭勒牛肉”统一识别标识,将“锡林郭勒牛肉”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成“中国驰名商标”。加快建设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和信息化管理。采用RFID等技术,对配种、饲养、防疫、屠宰、精深加工等进行全过程追溯监控,实现从牧场到养殖到加工到餐桌全过程数字监控和质量追溯。建设绿色食品检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源头管控,建立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平台依托锡林郭勒国家级区域畜产品特色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中心,辐射内蒙古东部地区,承担北京市畜产品检测任务,为锡盟绿色中高端生态畜产品开拓京津冀及全国市场、国际市场提供保障。

  加强惠农惠牧政策支持。通过重点扶持、典型示范,引导农牧民调整种养结构和畜种结构、改变养殖模式,实施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通过政策引导,营造崇尚科学、崇尚劳动、遵循市场、机会公平、鼓励先进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更多的农牧民依靠辛勤劳动共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完善农业补贴和保险制度,落实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与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和完善涉农涉牧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研究制定扶持发展肉牛产业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重点在良种引进繁育、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体系、肉牛育肥及肉牛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给予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积极推行PPP等多种融资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向肉牛产业发展。采取政府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方式,为农牧户养殖肉牛解决资金问题。大力引进和培养畜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抓好基层畜牧技术推广骨干、技能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实用人才的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增强畜牧业发展的创新能力。

 

  专栏8  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锡林郭勒牛羊肉交易中心:打造集现货、期货、繁育、加工、销售、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牛羊肉交易平台,辐射华北、东北,面向全国。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从加工生产、贮藏、运输到销售标准化冷链物流体系,包括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流通加工和包装、配送、零售冷藏货柜。

  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和现代畜牧业大数据库:利用RFID等技术,对配种、饲养、防疫、屠宰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从牧场到养殖到餐桌全过程数字监控和质量可追溯;建设现代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现代畜牧业大数据应用试点。

  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建成国家级区域畜产品特色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中心,辐射内蒙古东部地区,承担北京市畜产品检测任务。

  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推广,职业农牧民培训5万人次;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及雷达数据处理中心。

  牲畜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设锡盟疫病防控等项目。

第六章  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延伸资源型产业链条,构建资源共享、上下游配套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发展非资源型产业,积极承接高质量的产业转移,大力发展装备制造和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新型工业体系

第一节  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强度

  科学有序开发煤炭资源。遵循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合理有序的开发原则,转变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最大限度提高煤炭资源的就地转化率。重点依托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用煤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在建煤矿产能释放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已获得批复并先期开发的矿区开展生产和建设,重点打造胜利、白音华两个5000万吨级矿区,以及五间房、贺斯格乌拉等1000万吨级矿区。稳步推进已核准的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已落实转化项目的在建煤矿核准工作,特别是煤电基地配套煤矿项目的核准,合理确定新建项目规模。到2020年,全盟煤炭产量控制在1.85亿吨,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70%左右。

  稳定石油勘探开发规模。全面规范石油资源开发管理,稳步推进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等地区石油勘探开发,实现石油稳产增产。到2020年,原油产量维持在150万吨/年。

  控制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开发。从严控制有色金属开发规模,对稀有资源和战略性资源实行限制性开发、保护性开发,严格审批程序。推进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整合治理,划定整合区域,明确整合主体,优化配置资源,集中治理整合一批产能小、层次低、手续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金属非金属矿业企业。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内已设立的矿业权退出机制。

  审慎发展煤化工等高耗水工业。在确保大唐多伦煤化工全面达产达效的基础上,延伸聚丙烯下游树脂加工产业链条。稳步推进京能褐煤热解分级综合利用、华锦煤制尿素等一批现有煤化工项目加快建设,原则上不再新建高耗水、高耗能、占地面积大、安全生产无保障的煤化工项目。推进褐煤清洁化利用,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适度发展氟化工产业。

第二节  着力延伸资源加工产业链

  加快推进外送通道配套电源点建设。密切跟踪国家对电力外送通道的整体考虑和时间安排,依据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泰州、锡盟至张北至江西赣州“两交一直”特高压及锡盟多伦至北京通北超高压等电力外送通道的建设进度,按照“高度节水、超低排放”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锡林浩特市胜利、西乌珠穆沁旗五间房和白音华、阿巴嘎旗查干淖尔、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东乌珠穆沁旗乌尼特等坑口电站群和多伦县路口电站群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围绕全盟产业发展布局以及白音华、乌里雅斯太、金三角等重点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自用火电项目。到2020年,在已核准锡盟至山东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配套862万千瓦火电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外送火电装机规模约1400万千瓦、自用火电装机规模约200万千瓦,火电总装机规模达到3100万千瓦。

  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基地。充分考虑资源禀赋优势和市场条件,以及对草场资源的环境影响,依托两条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项目和二连浩特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等重点工程,科学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逐步将我盟打造成国家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到2020年,全盟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710万千瓦,其中依托特高压外送约1410万千瓦,微电网新增装机规模253.5万千瓦。

  着力推进煤电用一体化发展依托盟内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有效利用通港货运铁路和境外资源,重点推进锌、铅、铜、镍四大有色金属和金、银、锗、钼四大稀有及贵金属探、采、选、冶、加一体化经营。大力推进煤炭与电力、有色金属企业联合,推动用电企业与电力企业存量重组,推进矿产资源向大企业和下游加工企业集中,提高有色金属延伸加工比重。

  提升发展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利用粉煤灰、脱硫石膏、冶金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鼓励生产低能耗、高性能、高强度、多功能、系列化的综合利用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丰富石材资源,着力打造以镶黄旗为中心的石材加工产业基地。依托从俄蒙进口的原木资源,建设进口木材加工生产基地和交易集散基地,推进进口木材由初加工向家具制造转变。依托正蓝旗丰富的砂资源和较好的区位优势,打造砂产业特色示范园。到2020年,石材加工能力达到4000万平方米,水泥产能稳定在1000万吨,木板材加工能力200万立方米,粉煤灰制建材产品300万立方米。

 

  专栏9  资源开采及加工转化重点项目

  煤矿:扩建西乌旗白音华四号露天二期井工矿、西乌旗白音华二号露天矿二期、东苏旗白音乌拉芒来露天煤矿,完成锡林浩特市胜利西三号露天矿、西乌旗五间房西一号矿井、阿旗查干淖尔一号矿井、乌拉盖贺斯格乌拉露天煤矿、锡市胜利西二号露天矿、乌拉盖贺斯格乌拉农乃庙鲁新矿井等项目建设。

  石油开采:续建中原油田公司东乌旗油田开发、宏博矿业东乌旗油田开发项目,扩建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东乌旗油田开发等项目。

  燃煤电站:加快推进中电投白音华电厂2×66万千瓦、华电白音华电厂2×66万千瓦、国电乌拉盖电厂2×100万千瓦、大唐五间房电厂2×66万千瓦、江苏能源五间房电厂2×66万千瓦、蒙能乌尼特电厂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火电机组建设,作为锡盟至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推进上都电厂四期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火电机组、多伦路口电站群464万千瓦火电机组、查干淖尔电厂二期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火电机组等外送电源项目建设。推进锡林郭勒大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白音华中电投高精铝板带项目自用电厂、西乌金昊热电联产、京能乌里雅斯太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锡林郭勒金三角清洁能源化工园区配套电厂、白旗背压式热电联产、太旗背压式热电联产、乌拉盖巴音胡硕镇背压式热电联产等自用电源项目建设。

  新能源:依托锡盟至山东特高压交流通道,外送风电530万千瓦和光伏发电80万千瓦;依托锡盟至江苏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风电700万千瓦和光伏发电100万千瓦。接入蒙西电网新能源装机50万千瓦,其中风电供热40万千瓦,光伏扶贫10万千瓦。

  冶金:建设西乌旗中电投年产80万吨高精铝板带、西苏旗新蒙新材料年产60万吨不锈钢基料、西乌旗昊融镍冶炼二期年产40万吨镍铁合金、西乌旗兴安铜锌冶炼三期年产10万吨铜锭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新建黄旗那仁乌拉铅锌铜多金属矿采选、东苏旗乌日尼图铅锌铜钨钼矿采选、阿旗高尔奇矿业有限公司银铅锌多金属矿采选、黄旗蒙金矿业加不斯铌钽矿选厂及尾矿综合利用、东乌金仓矿业公司花脑特多金属矿采选、白旗乾金达多金属矿采选等项目。

  建材:新建锡林浩特市、西乌旗五间房、西乌旗白音华、阿旗、蓝旗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黄旗石材开采及石材废料综合利用等项目。

  化工:推进京能东乌旗褐煤提质、锡林郭勒金三角新型能源化工园区煤制天然气项目、多伦县聚丙烯下游树脂加工、西乌旗无水氟化氢、西乌旗高性能无机氟化铝等项目建设。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积极发展信息产业。利用我盟电力充裕、电价相对较低、年平均气温0~3摄氏度等优势,以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多伦为重点,联合京津冀信息技术企业,共同建设服务首都和华北地区的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依托锡盟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提升大数据在政务管理、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环境监测、卫生医疗等方面的应用水平,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大数据产业应用体系。

  培育发展生物产业。依托我盟动植物资源丰富且无污染、药用保健价值较高等优势,深入开展天然草原动物、植物、矿物、微生物等资源的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植物、动物、微生物三条产业链支撑的生物产业体系。开发亚麻籽、燕麦、杂粮、土豆等植物健康系列产品。深入开展苏尼特、乌珠穆沁羊等动物基因测序,保护地方优良畜种。围绕牛羊马驼的骨血脏器、油脂、胎盘、皮毛等副产品,研制安全、稳定、高效的健康产品。研究利用草原特有微生物,开发利用高效生物产品。探索中蒙医药防治疾病的新方法、新技术和新药物,提高酸马奶、亚麻籽油等保健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水平。

  扶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引进工业节能和“三废”治理、城市污水垃圾综合治理、牧区饮用水处理等新技术,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加强电力、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以及污水处理与回用、烟尘回收、脱硫脱硝等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形成一批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造企业。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测等节能环保服务企业。构建技术先进、覆盖城乡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围绕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的延伸配套产业需求,积极引进和承接适合本地发展、符合环保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国家支持的装备制造项目。积极发展煤炭机械设备、新型风机设备、智能输变电设备、整车组装等装备制造业,促进集群化、规模化发展。依托畜牧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新型农机、草原机械等特色机械制造产业。

 

  专栏10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信息:重点建设锡盟大数据产业园、内蒙古声鹭科技追踪防伪系统等项目。实施锡林浩特、二连浩特“智慧城市”示范工程。

  生物:重点推进内蒙古莱根基因生物健康产业、苏尼特右旗神龙生物科技生物有机肥高蛋白饲料等项目建设。

  新材料:推进锡林浩特市锗产业相关项目建设。

  装备制造:重点建设锡林浩特市明阳新能源装备制造二期、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海装风电制造二期、太仆寺旗鹏祥光大新型风机制造、大冶轴新能源设备制造、正镶白旗特变电工装备研发制造一体化、健安诚风机混凝土塔筒基础一体化装备、蓝旗中包包装新型包装材料、华仪风机装备制造及零部件配套等项目。

第四节  促进工业园区集约集聚发展

  抓紧完善园区规划,加快推进统筹整合。坚持错位发展,每个园区确定主导产业,防止产业雷同和低水平建设。大力推动项目入园,原则上新建项目必须入园,园区外项目也要逐步入园。集中打造金三角、白音华、乌里雅斯太、多伦和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以及宝昌高新技术、苏尼特右旗绒毛纺织、锡林浩特空港物流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提升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尼特右旗绒毛纺织产业循环经济园区、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的产业承载力。制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对土地资源利用率低、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多、发展长期滞后的园区,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或退出。

第七章  推进服务业优质化

  发挥服务业对吸纳就业、扩大内需、减轻资源环境压力、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并举、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构建与现代制造业相融合、与现代农牧业相配套、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文化旅游业向高端化迈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转变。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发挥锡林郭勒盟资源、区位、口岸以及产业优势,全力构建“12556”物流发展格局,努力把我盟建成自治区中部服务“三北”、连通欧亚的国际物流基地。推进物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和农村牧区双向流通综合物流平台建设,全力提升物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构建中部物流核心区域、东部物流区域、南部物流区域、西部物流区域和口岸国际贸易物流带“四区一带”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布局。重点推进东乌珠穆沁旗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国际物流园区、太仆寺旗工贸物流园区、多伦县生活物流及电子商务孵化园等园区建设。培育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5家、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物流企业5家,重点打造10个物流园区,基本形成以物流园区和物流龙头企业为支撑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使物流业的支柱地位进一步凸显。

  重视发展通用航空业。加快通用机场布局建设,在镶黄旗、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左旗太仆寺旗和多伦县新建通用机场,改造升级巴彦宝力格通用机场为一类通用机场。推进以运输机场为综合性机场,基地通用机场、一般通用机场、起降场互为补充和协调发展的机场体系布局,构建以短途运输、农林作业、应急救援和航空旅游等业务为主导的通用航空运营网络。建立通用航空飞行培训基地,完善各项基础保障设施,促进航空俱乐部发展;逐步发展以小型通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机载设备制造等为主的通用航空制造业,适时引进无人机制造项目。打造集设备制造、飞行员培训、飞行体验、飞机租赁、中介服务、飞机托管、维护养护和航空文化于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链。

  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重点发展技术研发、产品检验检测与认证、科技测试、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孵化器、创业园,以及科技咨询、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机构作用,提高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效率。

  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发展典当、拍卖、担保、会计、法律咨询等商务中介机构。扶持发展煤炭装备制造、风能清洁能源和再生资源材料、饲草料、牛羊肉等产品展会,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会,打造国内外特色会展品牌。开拓会展业市场,重点建设二连浩特市国际会展中心,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会展,鼓励各旗县市依托本地资源、产业等优势自办特色专业展会。

第二节  做优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建立完善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体系。遵循“核心突破、多点提升、配套发展、全域旅游”的思路,结合我盟不同地域的自然景观、人文背景、民俗风情,加快优质旅游资源的培育和打造,推动重点景区辐射带动、配套景区多点提升、旅游区域网络延伸发展。构建形成以元上都遗址和中国马都为核心,北京-蓝旗-锡林浩特为轴带,东部原生态蒙文化草原旅游区、中部马文化草原旅游区、西部纯生态边境旅游区和南部三都皇家草原旅游区等四区协同发展的“一带两都四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形成真正能让游客住的下、看不够、玩的久、体验深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体系。到2020年,旅游业总收入突破500亿元,文化旅游业成为全盟支柱产业。

  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顺应旅游市场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优化调整旅游产品体系结构,巩固提升观光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品、深入发掘民俗体验产品、积极发展专项旅游产品,打造草原生态、游牧文明、蒙元文化、边境文化、马文化等产品特色,建设符合“商、养、学、闲、情、奇”新旅游六要素内涵的旅游产品体系。拓展一批农牧业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蒙医药健康旅游等产业融合型旅游产品。深化跨境、跨区域旅游合作,搞好整体包装和宣传策划,形成大旅游发展格局。争创2个国家5A级、5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若干国家、自治区级旅游示范区。

 

  专栏11  现代旅游产业体系构建重点项目

  草原生态旅游:阿巴嘎旗洪格尔草原旅游度假景区建设项目、西乌珠穆沁旗草原游牧部落文化旅游项目、锡林风景线综合旅游项目、蓝旗上都湖(小扎格斯台淖尔)原生态旅游特色镇及文化旅游产业基地项目、多伦县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多伦狩猎场休闲旅游和康熙会盟大营项目、乌拉盖管理区原生态草原全域旅游项目、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生态度假区项目、锡林浩特市吉祥草原冰雪旅游度假村项目、太仆寺旗“176庄园”生态休闲旅游村项目、镶黄旗察哈尔文化综合旅游项目、苏尼特右旗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文化旅游:锡林浩特市中国马都广场项目、阿巴嘎旗别力古台扎桑国际跤手基地、正蓝旗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多伦哈达山生态文化旅游开发项目、太仆寺旗御马文化旅游园区建设项目、锡盟特色文化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二连浩特市口岸国际越野车体验展示基地、苏尼特左旗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项目、乌珠穆沁草原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多伦天创影视基地建设项目。

  边境跨境旅游:二连浩特中蒙俄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二连浩特国际商品城旅游项目、二连浩特中蒙跨境旅游合作示范区项目、东乌珠穆沁旗珠恩嘎达布其口岸边境旅游景区及文化旅游产业项目。

  体验式旅游:锡盟野生动植物观光园建设项目、锡盟草原自驾旅游驿站建设项目、锡盟穿越浑善达克自驾游项目、亚洲巴哈蓝旗越野汽车拉力赛基地。

  引导和规范“牧人之家”、“农家乐”。通过规范引导、项目扶持、标准户示范、特色建设等途径,以盟内国道、省道、景区周边和旅游线路为重点,培育“牧人之家”、“农家乐”规模户,鼓励有旅游资源条件和旅游建设基础的嘎查村整村打造。探索“牧人之家”运用移动式住宿设施,解决旅游旺季住宿难的问题。加大对牧区旅游和乡村旅游的规划指导,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规范建设、服务质量标准,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牧人之家”、“农家乐”接待设施水平和服务质量,培育乡村旅游和牧区旅游新业态。

  加快完善旅游产业支撑要素。围绕全盟旅游景区景点布局,加强旅游公路建设,消除通往景区的“断头路”,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增加旅游专列,加快上都、东乌珠穆沁旗两个支线机场建设,大力发展旅游商务和旅游交通工具租赁服务,建设方便快捷的现代旅游综合交通体系。大力推进锡盟东部、中部及南部等区域中心镇酒店、饭店等旅游接待设施的提升改造,着力建设自驾车营地和旅游驿站,发挥锡林浩特市及各旗县中心镇的旅游支撑中心功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专栏12  旅游产业提升工程

  精品旅游线路:构建元大都—元上都—马都核心区1条草原黄金旅游线;两都巡幸游览线路、上都出发驿路游览线路、北方草原茶叶之路游览线路、蒙古公主浪漫主题自驾车4条历史特色主题线路;京津冀周末旅游小环线和京津冀小长假旅游大环线,以及3条区内旅游环线、4条过境游览精品线路和5条出境旅游线路。

  重点旅游景区:元上都遗址、中国马都、多伦湖旅游景区、二连浩特市国门旅游景区、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旅游景区、西乌珠穆沁旗乌兰五台旅游景区、锡林郭勒草原火山地质公园等

  特色文化旅游小镇: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依托自然景观、人文资源、区位优势突出的景区,在多伦县、锡林浩特市、乌拉盖管理区、正蓝旗、太仆寺旗等地打造旅游示范嘎查(村)镇。

  旅游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善自驾游配套基础设施。

第三节  大力繁荣民族文化产业

  加强文化产品与资本结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深入挖掘蒙元文化、民族文化和草原文化的丰富内涵。加强民族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会、蒙古族长调协会、马头琴协会等文化艺术创研队伍建设,鼓励民族艺术创作。重视文化产品与资本的结合,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化运作。积极推广《千古马颂》等文化旅游产品,举办国内外大型马术赛事和表演活动,提升“中国马都”核心区的品牌影响。着力宣传“多彩乌珠穆沁”、“天边草原”和“狼图腾”故事发生地和拍摄地,以《忽必烈》、《旅蒙商》等作品为重点,积极引入或制作展现蒙古族地区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宗教文化等为题材的电视剧和电影,打造“吉祥草原·锡林郭勒”主题文化旅游品牌。加快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转型,重视发展网络文化。

  延伸历史文化资源产业链。加强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和弘扬历史文化资源的内在潜力和价值,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联动发展,延伸文化传播产业链,打造集自然风光、草原文化、民族文化为一体的文化旅游集聚区。充分发挥元上都遗址的世界影响力,建设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秉承二连浩特口岸旅蒙商“丝绸之路”、“茶叶之路”、“边贸驿站”等重要历史文化元素,建设二连浩特中蒙跨境旅游合作示范区。以中国马都、太仆寺旗御马苑为依托,以汗血马、蒙古马为特色,打造集观光体验、休闲度假、赛事举办、科普娱乐、游客集散、特色产品生产于一体的马文化旅游区。

  着力打造节庆品牌活动。打造“一旗一品”节庆文化品牌,继续抓好以乌珠穆沁、阿巴嘎、苏尼特、察哈尔部落风情文化为代表的四大特色部落文化品牌建设。全力唱响“吉祥草原·锡林郭勒文化艺术节”节庆活动品牌、“中国马都”系列赛事,成为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品牌。打造“锡林郭勒乌兰牧骑会演”,不断提高乌兰牧骑的艺术魅力和表演水平,定期举办相应的赛事活动。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提升活动的品位和档次,扩大社会参与,形成“人人参与文化、人人建设文化、人人享受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积极推动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建设。完善盟、旗县、苏木乡镇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立非遗保护基地、传习所、传承部,全面系统完成非遗普查工作,抢救一批濒危项目。建立非遗数据库,实现盟、旗县、苏木乡镇三级联网,进行系统化整理、研究、编目、存档,认真做好国家及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工作,并选树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强元上都遗产监测、保护、展示、考古、研究工作。积极争取我盟纳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3~5个旗县进入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专栏13  民族文化保护与产业培育工程

  历史文化保护:锡林浩特市贝子庙文物保护(含乌兰夫故居),太仆寺旗文化遗产保护,东乌珠穆沁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乌兰察布苏木、伊克淖苏木历史遗址修缮、保护,多伦县辽代皇家古墓遗址公园、多伦诺尔古建筑群、汇宗寺保护及环境整治。

  文化产业培育:以乌珠穆沁天然草原为依托,打造东乌珠穆沁旗乌珠穆沁草原文化旅游区、西乌珠穆沁旗草原游牧部落文化旅游区,构建乌珠穆沁文化发掘研究与非物质文化传播产业链。发展苏尼特左旗文化旅游产业,挖掘沙嘎、绳艺、毡绣等传统文化。建设镶黄旗察哈尔文化综合旅游基地。打造以御马文化、草原文化为主题的太仆寺旗御马文化旅游区,以元清文化、旅蒙商文化为背景的多伦天创影视基地。

  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锡林浩特市民族工艺美术综合研发和文化创意生产基地、阿巴嘎游牧文化产业园区、苏尼特骆驼文化产业园区、苏尼特左旗文化创业园区、东乌珠穆沁旗传统民族工艺品保护与制作研发基地、西乌珠穆沁旗成吉思汗“苏力德”文化产业园区、正镶白旗明安图影视文化基地、正蓝旗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镶黄旗察哈尔文化产业园区、镶黄旗石材文化产业园区、乌拉盖神泉民俗文化产业园区、乌拉盖“狼图腾”影视文化产业基地、乌拉盖哈拉盖图农牧场兵团知青文化产业园区、多伦县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多伦县演艺集团和演出基地、多伦县玛瑙产业基地等。

第四节  扶持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打造高端“大健康”产业。发挥健康服务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的特点,加快推进具有草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健康养老、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新型健康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研发推广蒙(中)医药,建立生命健康大数据管理系统,开发特色健康产品、食品及保健品,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健康服务。以中部区域为核心,逐步向浑善达克沙地、乌拉盖湿地、宝格达山林场、乌珠穆沁草原、苏尼特右旗温泉、金莲川草原等具有健康疗养功能的优势区域拓展,打造面向京津冀高端市场的健康休闲养老产业基地。

  积极扶持社会养老产业发展。引入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养护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开发养老服务项目,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扶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以农村牧区社会养老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落实鼓励民办养老服务的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和建设、运营、补贴支持等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公建公办、公建民营、民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引导和支持农村牧区养老产业的多元化投入。鼓励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尝试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推进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之家、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和温馨家园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

第五节  提升发展商贸流通产业

  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完善农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体系,提高农畜产品流通集约化、标准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以牛羊肉和果蔬、蛋禽等生鲜农畜产品为重点,配套完善仓储、预冷和保鲜运输等设施,实现直销、直供、直配。鼓励建设活畜交易市场、畜产品专业市场和蔬菜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商贸聚集区、区域性专业市场,重点推进二连浩特市环宇国际商贸城、二连浩特市富皇汽贸修配城、二连浩特边民互市贸易区等建设。优化城镇大型商场、综合超市、购物中心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完善社区和农村牧区商业便利消费体系。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新型商贸流通业态,支持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和应用推广。加快推进锡林郭勒盟电子商务示范、多伦县生活物流及电子商务孵化园、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社区等项目建设。建设开放式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加快布局、规范建设快件处理中心和航空、陆运集散中心。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等整合利用,加强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交易纠纷处理等服务。依托淘宝、京东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和新丝路等本土电子商务平台,扩大农超对接规模,拓宽我盟特色农牧产品销售渠道,构建销售与物流高度融合的产品流通体系,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销得好。

第八章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同时积极融入周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重大基础设施配置共建共享、合作共赢,提升我盟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提升交通网络化水平

  完善铁路运输网络按照“四横六纵六支线”铁路网布局规划,加快铁路通道建设。大力推进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快速铁路通道建设,通过衔接京张铁路崇礼支线,构建锡盟对外客运主通道,增强与京津冀地区的联系。进一步提升既有铁路运输能力和质量,结合煤炭开发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完善矿区、园区支专线铁路和集装站建设,基本形成主支线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铁路网系统。

 

  专栏14  铁路重点建设项目

  新建铁路: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快速铁路、巴珠铁路巴彦郭勒至巴彦乌拉段。

  既有铁路扩能改造:锦州至白音华铁路扩能工程、多伦至丰宁铁路多伦至塔黄旗段复线工程、集宁至二连浩特铁路扩能工程、集宁至通辽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锡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至贲红铁路既有线提速改造工程、白音华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矿区铁路及集装站:锡凌煤矿矿区铁路、华润五间房煤田矿区铁路、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矿矿区铁路、赤大白铁路白音华站货场铁路、白音华高精铝板带厂与矿区联络线。

  促进公路网络互联互通。按照“八横七纵六出口一环线”公路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改造、农村牧区公路、边防公路和旅游公路建设。主要出盟通道和重点口岸实现一级或高速公路连通,盟府锡林浩特市到各旗县市区和重点工业园区通一级公路,苏木乡镇、行政嘎查村和300人/6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重要节点间的联网路。构建连通内外,覆盖城乡的公路交通运输网络。

 

  专栏15  公路重点建设项目

  高速公路:G5511线二广高速公路联络线安业(乌锡界)至公主埂段公路(锡盟段)、G55线二广高速公路二连浩特至赛汉塔拉段公路、G16线丹东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经棚至锡林浩特段公路锡盟段、G5516线二广高速公路联络线苏尼特右旗至化德段公路蒙冀界。

  国道:G331线二连浩特口岸至满都拉图段公路、G331线二连浩特至江岸一队段公路、G331线别力古台至满都拉图段公路一期工程、G306线乌里雅斯太至珠恩嘎达布其段公路、G306线大水菠萝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G306线巴拉嘎尔高勒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G510线哈毕日嘎至明安图段公路、G331线宝格达山至阿尔诺尔布敦段公路、G331线阿尔诺尔布敦至乌里雅斯太段公路、G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段公路二期工程、G331线乌里雅斯太至额吉淖尔段公路、G207线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G209线满都拉图至都呼木段公路、G334线乌里雅斯太至霍林河段公路、G303线别力古台至锡林浩特段公路补充工程(锡林浩特电源基地连接线)、G303线锡林浩特至别力古台段公路、G207线水库至豁子梁段公路。

  省道:S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南互通段公路、S313线新宝拉格至明安图段公路、S304线西干沟至宝昌至康保(蒙冀界)段公路、S222线乌兰察布至明安图段公路、S221线额吉淖尔至五间房互通段公路。

  农村公路:通嘎查村沥青水泥路3300公里、通自然村及联网路2000公里。

  边防公路:朝不楞至二连浩特段边防公路。

  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加快推进正蓝旗和东乌珠穆沁旗两个运输机场建设,升级改造现有锡林浩特和二连浩特两个运输机场,建设航空口岸。构建以锡林浩特机场为中心,二连浩特机场为次中心,上都、东乌珠穆沁旗支线机场为重要节点的运输机场体系。以市场需求和战略需要为导向,完善航线网络,注重新开航点和巩固现有航线,建设以连通重点城市的空中通道和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的民生航线,适时开辟国际航线,打造连接盟内外和国外机场的多层级开放式航空运输网络,实现支线机场与重点联系地区的高效连接,发展盟内外短途运输,形成1小时航空运输圈。

  积极推动交通枢纽建设。以铁路、公路、机场、城市中心场站为重点,加强各种运输方式及其内部各环节统筹规划,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换乘,重点规划建设锡林浩特、二连浩特综合交通枢纽。建立旅客和货物集散系统,加快智能交通服务网络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着力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努力实现各主要综合交通枢纽与城市核心区、货运场站和物流园区、产业聚集区的有效衔接。

第二节  建设能源输送通道

  加快形成合理电网网架结构。加快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泰州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积极推进锡盟至张北特高压、锡盟多伦至北京通北输电工程建设,构建面向华北华东等用电负荷中心的输电走廊。按照“网架坚强、适度超前”的思路,加快完善盟内电网网架结构,实施一批骨干输变电工程,构建500kV双环网,实现东部、西部和南部电网分区运行。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32个充电站、1万个充电桩。

  积极推进新能源智能微电网示范充分利用新能源资源,发展城市及偏远农牧区微电网。以二连浩特为主,推进新能源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由风电、光伏发电、储能、槽式光热发电和塔式光热发电等组成新能源微电网的可行性,及其系统集成和运行技术,形成城镇供电新模式。

  推进农牧区能源保障工程建设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和新能源风光互补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农区牧区能源需求保障水平。对于居住偏远、通网电难度大的牧户,安装2000~3000瓦的新能源风光互补设备,切实解决3.27万户未通网电牧户的用电需求。

  加强能源输送管道建设。加速推进与周边地区在天然气、煤制气、成品油等领域的能源管道连接互通,重点建设跨盟油气管道联络线及其配套管网项目,建设经二连浩特的中蒙俄跨境油气输送管道。“十三五”期间,力争输气量11亿立方米/年,输油量800万吨/年。

 

  专栏16  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

  电网:锡盟至山东特高压交流配套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锡盟至江苏特高压直流配套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锡盟至张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锡盟多伦至北京通北输电工程、白音华与霍林河局域网联网项目、锡盟500千伏环网工程、锡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锡盟农网升级改造与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锡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连浩特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锡盟新能源风光互补升级改造工程。

  油气管道:重点建设呼和浩特—集宁—二连浩特、集宁—桑根达来—锡林浩特、桑根达来—克什克腾三条天然气输送管道,乌拉盖霍林郭勒、锡林浩特克什克腾两条煤制天然气输送管道,呼和浩特集宁桑根达来、桑根达来锡市白音华、白音华赤峰、白音华霍林郭勒四条成品油输送管道,大唐克旗煤制气北京输气管道四号阀室多伦城区支线管道等项目。

第三节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建设水资源合理配置与开发利用工程,重点推进“引嫩济锡”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基本保障我盟重要工业的供水安全。加强城市中水、雨洪水、煤矿疏干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农村牧区及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实施农村牧区饮水提质增效、地表水开发利用、抗旱应急水源、城镇供水等工程,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速实施农村牧区水利水保工程,推动农区水浇地和牧区饲草地高效节水灌溉,不断提高农田草牧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现节水增效。

  加快区域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推进重点水系综合治理、重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防洪排涝综合减灾能力。继续实施锡林河、哈沙图河、宝昌沟河等重点河道和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推进城镇所在地重点中小河流的防洪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井建设,建设深机井、供水基本井、水窖、输水管道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专栏17  重点水利工程

  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工程:包括农村牧区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地表水开发利用工程、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和非常规水源工程等。

  调水工程:引嫩济锡工程。

  农村牧区水利工程:牧区灌溉饲草地新增13.55万亩,改造11.66万亩;农区水浇地新增1万亩,改造11万亩。

  防洪减灾工程: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治涝工程、抗旱减灾工程,以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旱情监测系统。

  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治理工程:包括水资源保护、河湖保护、水生态治理、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动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加快实施锡盟信息化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建设覆盖全盟的广播电视网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依托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试点工作的推行,加强农牧区、边境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牧区宽带网络覆盖率。加快4G网络升级,在多伦县、蓝旗、镶黄旗等人口稀少地区开展450M低频段4G移动试验网、飞艇无线广域网建设,实现4G网络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的覆盖。

  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及大数据应用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统一标准、互联互通;重点突出、分步实施;完善措施、确保安全”的原则,将全盟政务外网和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互联网出口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大数据采集、共享、交换和应用的基础网络。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建立我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目录体系,推进大数据业务支撑中心、基础数据库、行业专题数据资源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大数据平台标准和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等建设,推动重点领域和跨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

  推进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控手段,建立和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应用的日志留存、溯源定位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加强政府内网密码保护、政务信息系统容灾备份、数字认证系统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定级、测评、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确保全盟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栏18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及大数据产业重点工程

  基础数据库:包括人口信息库、法人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建筑物数据库。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包括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机房和数据存储建设、办公专网升级、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同城灾备中心和呼和浩特异地灾备中心。

  大数据应用工程:包括城市运营指挥中心、锡林浩特智慧城市项目、二连浩特智慧城市项目、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蒙古文综合服务平台二期、智慧农牧业服务平台、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智慧教育服务平台、智慧医疗服务平台、电子政务云平台二期。

  大数据创新创业重点工程:包括双创中心、创新学院和产学研创新中心。

第三篇  激发创新发展新动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围绕实现经济更高水平、更好质量、更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新与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全面融合,着力培育发展新动力。

第九章  鼓励技术创新和人才创业

  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多元投入的科技创新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大力培养本地实用型职业技术人才,鼓励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

第一节  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围绕构建产业新体系,强化资金投入、政策保障和奖补激励,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新型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加工、农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煤炭、电力、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向高端化、终端化延伸,增强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抓好农牧业科技创新,在畜种改良、果蔬种植、疫病防治、饲草饲料等领域大力引进和研发先进实用技术,提升农牧业发展水平。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入股、联合开发、共建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各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投入。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到2020年,全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达到15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达到6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建立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和专利转化、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到2020年,全盟专利授权达到1200件,其中发明专利200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1件;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家,自治区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2家,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县1个;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2个。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和科技奖励政策。设立盟本级和旗县市(区)级财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科技专项资金。全盟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全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多元化科技投资投入机制。积极引进自治区协同创新基金,成立锡林郭勒盟协同创新基金。鼓励民营企业、基金公司等金融资本以投资或入股等形式积极参与科技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1%以上,企业R&D经费投入占总投入的75%以上。盟旗两级科技专项资金财政预算达到本级一般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0%和1.5%。

第二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优化创业创新制度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创业政策扶持。建设创业创新平台,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红利。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加快建设锡林浩特市科技孵化园,锡林郭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孵化园及信息数字化中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支持风险投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扩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

  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支持各类民营企业依法进入能源开发、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更多领域,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走“专、精、特、新”的路子,培育形成一批有活力、能创新、带动就业强的中小企业集群,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围绕农牧资源培育农牧业小微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培育工业小微企业,围绕文化旅游资源培育服务业小微企业,围绕口岸资源培育外向型小微企业,围绕民族服饰加工、手工艺品制作、民族饮食等领域培育具有地区特色的民品民贸小微企业。加快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盟旗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和集聚力度,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积极培养和引进紧缺人才。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保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吸纳高校院所的专家教授、学科带头人到企业工作或担任企业兼职技术专家。鼓励企业把学校作为人才培养基地,对企业紧缺的专业人才,在相关高校主干专业,优先选择我盟本地生源学生定向培养。实施创新创业基地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程,以“草原英才”工程和“锡林郭勒英才”工程为载体,在能源资源、化工、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牧业、绿色食品加工等经济重点领域,引进培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升、数量增加。到2020年,引进和培养5名以上科技领军人才,形成5个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70名以上,培养本土科技人才200名,培育并稳定500名研发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亟需的研发人员。

  鼓励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加大对农村牧区青年创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实施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富民工程。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定向减税、普遍性降费、“三证合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增强农村青年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市场流通、农村服务业的能力,支持农村青年电商与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加强合作,开展网店货源对接,推动各项支持政策惠及农村青年创业。

 

  专栏19  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程

  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等领域,引进和开发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抓好优质肉羊(乌珠穆沁羊、苏尼特羊、察哈尔羊)、肉牛(安格斯牛、西门塔尔牛等)、优质马(锡林郭勒马、杂交竞技马)、苏尼特双峰驼的保种、培育、产业化示范,积极探索规模化舍饲养殖;围绕电源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环境治理、粉煤灰综合利用、输发电设备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新技术引进开发;加强锗、铌、钽等稀散金属的新产品开发。

  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实施苏尼特小黑头羊高繁新品系培育、镶黄旗石材新产品研发、竞技马新品系培育及马种改良、仁创沙漠资源利用、褐煤综合利用等科技专项,带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富民工程:以农村牧区青年为主体,以旗县、苏木乡镇为重点区域,支持农村牧区青年创办领办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牧业、规模种养业、农牧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等产业。

第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一节  全面构建发展新体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立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对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旗县市(区)管理。改革行政审批实施办法,推行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加快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权责一致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缩小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规范和优化投资审批、核准流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盟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大幅度精简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审批事项,全面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创新政府融资思路,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放开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建设和运营市场。建立透明规范的城乡建设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保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建设,在农村牧区兴办各类事业。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分配合理、激励发展的旗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提升使用绩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政府存量债务合理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顿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旗县政府基本财力保障。全面做好营改增工作,推动央企、自治区直属企业分支机构税收属地化管理。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

  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产业,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有序推进价格改革,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现城镇居民用水三级阶梯价格制度;密切关注旗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推进情况,分析医疗机构收入支出,确保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推进;探索牛羊肉目标价格保险制度,争取建立全区改革试点。加强民生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完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鼓励支持各类民营企业依法进入能源开发、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更多领域,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完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规范政府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实现“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

第二节  推动金融创新和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配套的信贷结构,推广和创新信贷产品,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融资需求。优化信贷资金投向,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三牧、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大力推动创新、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引导和推荐优质企业到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推动公开转让股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逐步建立多种方式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着力培育和引进新的保险市场主体,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范围。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农合行、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步伐,实现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搞好农村牧区金融业务创新,增设和延伸县域金融服务网点,积极发展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牧户联保贷款,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牧区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责任、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政策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公安、网管、银行等诚信问题突出的领域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联合惩戒措施,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全盟统一、以网上审批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强化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政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完善个人诚信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依法加大对公务员、法人代表等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管理,推动在公务员录用、党政干部选拔、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选举中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管理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加快完善征信平台及各行业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第三节  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树立资源环境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合理设定资源消耗“天花板”,实行建设用地、水资源和能源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草原、耕地、林地和湿地,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价值的区域得到有效保护。

  完善资源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对盟域河流、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坚持并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强化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完善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强化林权管理制度,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建林权综合管理服务机构,依法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规范盘活林地林木资产。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全面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

  建设多元化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生态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确保生态投入的增长速度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速510个百分点。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方参与的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基金。采取财政贴息贷款、前期经费补助、无息回收性投资、减免税收和土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大力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生态建设领域,拓宽投入渠道。搭建以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为主体的服务平台,整合技术研究院所、节能环保制造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资源,建立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机制,着力解决融资、诚信等核心问题。积极探索在新能源、固废处理、环保水务等领域应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园区“三废”集中协同处理、资源综合利用、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

  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制。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草原生态监测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第十一章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全面将信息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为重点,以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和益民服务为抓手,推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

第一节  “互联网+”产业发展

  以发展互联网产业和互联网应用为重点,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工业发展,创建智慧工厂和智慧园区,加快企业生产过程和业务流程信息化改造,加强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推进“互联网+”农牧业发展,强化农牧业大数据在畜种繁育、饲养管理、生产加工、电商平台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涉农涉牧数据资源的互通共享,建设与运营全产业链智慧农牧业服务平台,主要包括RFID商品防伪追溯管理平台、冷链物流管理平台、畜牧追溯管理平台、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农畜产品电商平台等系统。推进“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包括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普惠金融等。建设与运营智慧文化旅游服务平台,积极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建立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处置机制,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

第二节  “互联网+”益民服务

  加快推进大数据统筹共享。按照国家数据开放共享计划,加快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采用平台上移、服务下延的模式,将人口基础数据、法人基础数据、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建筑物数据,经电子政务外网环境,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集形成五大基础数据库,促进数据资源分级分类使用和跨部门协同共享。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打造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教育项目,通过搭建统一教育云平台、开发民族教育教学应用软件、开展远程教学等智慧应用的方式,进一步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互联共享。推进智慧医疗项目,建立人口健康信息数据库,打造全盟统一的智慧医疗卫生服务云平台,推广普及居民健康一卡通,建设覆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体系。实施“平安锡盟”数字化工程,打造全盟统一的视频便民服务平台、视频指挥平台和实战应用平台,逐步实现全盟平安工程一键式点击、数字化组网、自动化运维、可视化展现、扁平化指挥的实战效能。

  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第四篇  增强整体发展协调性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同,坚持打基础与利长远并重,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环节中增强发展后劲。

第十二章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一节  实施分类调控

  根据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分类指导的生态环境政策。锡林浩特、二连浩特两个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资源总量控制政策,加快工业经济的绿色低碳转型。在限制开发区人口相对集聚的乡镇实行“点状开发”,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规模。禁止开发区要实行依法管制、分类管制,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向外逐步有序转移。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多伦县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严格实施草原保护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重点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治理、改善大气和水体质量。

第二节  建立完善空间治理体系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一个地区一个规划、一张蓝图,整合产业规划、国土规划、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加强项目规划监管,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规划协调能力。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在全盟范围内进一步完善“三区四线”城乡空间管制方式,从事权出发明确空间管制要求,明确空间管理主体和管理责权的划分。

第十三章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差异定位、协同发展原则,发挥各区域的比较优势,从更高层次、更广空间促进资源和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第一节  塑造盟域发展新格局

  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优化城镇布局,形成以锡林浩特为主中心、二连浩特多伦县为副中心、其他县域城关镇为骨干支撑,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以“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锡林浩特盟府所在地优势,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辐射作用,带动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共同发展。发挥二连浩特市口岸优势,带动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共同打造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多伦作为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区域,带动蓝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一体化发展。

  积极培育三条发展带。积极培育城镇产业聚合发展带、资源型产业带和南部综合发展带三条发展带。城镇产业综合发展带南接京津、北联东乌珠穆沁旗和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应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人口聚集,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北部资源型产业发展带西起二连浩特经过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向东与通辽相联系,应优化提升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矿产开采产业,形成资源型产业发展带。南部的综合发展带依托综合交通通道,联系二连浩特和多伦两个盟域副中心城市,进一步发展镶黄旗、蓝旗、多伦的传统优势产业,积极融入京津冀区域经济体系。

第二节  促进县域差异化发展

  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科学规划布局一批重点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带,推进工业向园区内部集中、产业向优势地区集聚,实现集约集聚发展。完善园区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园区产业承载力。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区域内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使资源、资金、技术、人口等要素达到最优配置,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格局。加大对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实行差别化政策,增强发展后劲。

  差异化发展县域经济。按照中、东、西、南四个功能区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避免各旗县之间产业同构和低水平重复竞争。促进中部地区率先发展,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做强清洁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充分挖掘优势和潜力,做强新型化工、金属冶炼和农畜产品加工业;促进西部地区开放发展,依托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做强外贸外包、口岸加工、仓储物流业;促进南部地区借力发展,主动融入首都经济圈,承接高质量产业转移,做强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和文化旅游业。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共同发展。

第三节  拓展发展新空间

  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加快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在建设区域生态屏障的同时,承担一定的产业转移、休闲旅游职能。加强区域产业协作,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打造成为京津地区的有机蔬菜和畜牧产品基地。加快南部中心城市多伦诺尔镇的建设,重点推进商贸物流业、休闲旅游业的发展,逐渐形成具有明显职能特色的发展热点地区。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支撑绿色能源基地空间拓展,适当拓展煤电下游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农畜产品加工产业空间布局,整合绿色种养基地实现规模经营。积极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支撑大数据中心、大数据应用工程、临近空间飞行器、生物产业、健康产业类项目的空间拓展。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重点扶持大数据创客空间建设、众扶创业孵化。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加快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动国际贸易和物流、进出口加工、边境特色文化旅游、清洁能源示范四大基地的规划实施。重点完成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同时继续完善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现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从俄蒙经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向南经赤峰市至最近出海口锦州港的口岸铁路建设,成为继满洲里、二连浩特之后第三条沟通欧亚大陆的重要大通道和出海口。进一步发挥我盟的区域联通枢纽作用,保持京津冀地区通往蒙俄贸易通道便利通畅。

第十四章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提高城市规划与建设水平。严格执行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合理控制城市发展边界,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盟城镇建成区面积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建立统一规范的空间规划编制体制,构建全盟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以公共空间为重点,加强规划管治。按照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上位空间规划要求,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牧区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加强公共设施供给,营造适宜居住和创业的公共空间。

  营造城市宜居宜业新空间。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和环境容量。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天际线、景观视廊,接续城市肌理和文脉。增加生活、生态空间,大幅度提高城市公共绿地的面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减少生产空间的比例,清理和解决低效的产业园区和仓储用地。按照“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推进城镇道路、供水、供热、绿化、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城市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锡林浩特、二连浩特两个“智慧城市”,通过对城市人口、土地、交通、能源、经济、生态等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现对城市产业布局、民生、环保、公共安全、规划治理等领域的智慧响应,营造城市宜居宜业新空间。

  引导农牧人口向城镇转移。引导农牧区转移人口向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地区和发展轴带上集聚。对内加速我盟人口向锡林浩特市、各旗县城关镇、重点矿区和重大交通轴线集聚,推动形成“点轴式”的城镇空间结构,构建高效合理的空间格局体系。对外依托二连浩特、多伦、珠恩嘎达布其和乌拉盖管理区四个战略支点,加大与蒙古国、京津地区和东北经济圈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引导相应区域的人口就地城镇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牧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2020全盟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加大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重点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以及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锡林浩特市煤矿独立工矿区、苏尼特右旗查干淖尔碱矿棚户区、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盐池独立工矿区棚户区、阿巴嘎旗玛尼图煤矿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搬迁改造。通过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完成城镇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节  提高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农村牧区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南部农区包括太仆寺旗、多伦县全域和正蓝旗、镶黄旗、正镶白旗的南部地区;北部牧区包括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等地区。农区构建以多伦为中心,各旗县城区为主体、重点镇为支撑、一般建制镇为基础、村为补充的五级配置的开放型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牧区形成以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和乌里雅斯太镇为中心、旗县城区为主体、苏木乡镇为基础、嘎查村为补充的四级配置的开放型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全面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按照“农村不漏一个自然村、牧区不漏一个散居点(蒙古包)”的目标,加快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游牧民危房(蒙古包)改造,切实改变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改善贫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修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与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结合起来,科学确定中心村和需要保留的自然村,对大的空心村和人口较少的自然村,要做出科学撤并规划,通过原址改造、搬迁新建、整合共建等多种方式,实现集约发展,确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前全面实现“十个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进一步改善边境苏木乡镇及嘎查的基础设施。

  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优先保障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推进农村牧区饮用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建设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以畜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着力推进畜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鼓励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并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企业由传统养殖方式向清洁养殖方式转变。加快现代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

 

  专栏20  城乡基础设施和住房保障重点工程

  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实施锡盟城镇供水、城镇燃气管网、城镇供热、城镇道路、城镇地下综合管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及中水厂等工程,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施城镇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900万平方米,配套景观、公园改造工程。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5000户,改造225万平方米;公租房1000套,改造6万平方米,垦区危房改造1000户,改造4万平方米。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屋顶、门窗节能改造及环境整治。

  农村牧区住房保障工程:通过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实现2600户移民搬迁;改造农村牧区危房40000户,改造5000户游牧民危房(蒙古包)。

第十五章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盟。

第一节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毫不放松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努力营造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提升精神文明共建共创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创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提升人口素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公益活动,学习宣传表彰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积极鼓励各类志愿服务。深化文明旅游,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传播“微文明”、汇聚“微力量”。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优化结构、规范秩序,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强化对新媒体的引导和管控,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二节  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引导文化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利用现代化高新技术手段打造数字化、网络化综合监管平台。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领域。

第三节  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建成全面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全面普及群众体育。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网络建设,基本建成亲民、便民、利民、均等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总体竞争力,优化项目布局结构和人才队伍结构。开展足球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社区足球、职工足球、职业足球。完善体育设施建设,提升承办国家、自治区级综合运动会赛事和全国单项比赛乃至世界性单项比赛的能力。到2020年,所有社区和苏木乡镇要拥有开展5个以上大众体育项目的场地设施。

  积极开展民族特色体育活动。以“那达慕”为龙头,以蒙古族“男儿三艺”为突破口,以民族传统体育亮点,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全民健身体系。积极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其他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将民族体育纳入民族旅游项目,宣传当地文化、旅游和拉动经济方面起到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抓好传统优势项目,积极推进民族体育进学校,举办全盟中学生搏克、哈日靶、喜塔尔、毽球等比赛,有针对性地普及推广搏克、射箭(哈日靶)、蒙古象棋(喜塔尔)等民族体育项目。大力支持创建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

 

  专栏21  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文化事业:完善基层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各旗县露天小舞台、县级影剧院、综合档案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二连浩特市综合博物馆、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文化艺术博物馆、多伦县历史博物馆、蓝旗上都博物馆、太仆寺旗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扩建)。在锡林浩特市新建锡林郭勒图书馆、群艺馆,在各旗县市(区)新建图书馆。

  体育事业:在全盟范围开展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在锡林浩特市新建冬季项目实训基地。建设基层体育场馆,包括阿巴嘎旗马上三项训练基地、阿巴嘎旗别力古台札桑国际跤手基地、阿巴嘎旗全民健身及搏克馆,以及在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等旗县建设综合型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

第五篇  坚持绿色发展总引领

  以建设“美丽锡盟”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水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屏障。强化环境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打造碧水蓝天的宜居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

第十六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按照“全面保护,点状开发”的思路,以旗县为单位,全面开展生态资源普查,严格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系与湿地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基本草原保护、生态脆弱沙地保护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落实到地图上、地块上,并向社会公布。将85%的盟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积极申请自治区人大立法,推动生态保护步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损害草原、湿地、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把生态红线的完整性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并实施终身追责。

第二节  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治理

  六大主要生态功能区分类施策。草原保护与合理利用区重点推进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浑善达克沙地和乌珠穆沁两大沙化治理区,重点建设稳定的生态防护体系和林沙产业体系。东南部水源涵养区重点推进水源涵养林和商品林体系建设。水系与湿地保护区重点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切实恢复和保护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南部农牧生态控制区重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并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和舍饲畜牧业,同时开展退化防护林改造,加强和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区重点推进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周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到“十三五”末,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48%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8%以上。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全面提升草原、森林、水系、湿地、沙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以草原生态全面保护、两大沙地综合治理、四大水系整治、四个重点区域绿化为重要抓手,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屏障。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安排营林造林、草地治理、水利措施、生态移民等项目,加大草地治理和水利项目比重。实施水域和湿地保护治理工程,以“源头保护、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围封禁牧、水库建设、河道疏浚、流域治理”为主要治理措施,保护湿地资源,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实施宜居城镇建设工程,依托重点工程、地方财政、企业和社会投资,在城镇、通道、厂矿园区、村屯构建一批集防护功能与景观特色为一体的生态防护体系。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落实年度治理计划和保证金制度,推进无主矿区复垦绿化、在期矿山排土场绿化等工作,提高治理成效。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程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将补助资金列入盟旗两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逐年增长。打造多伦县生态文明综合示范区。

 

  专栏22  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沙地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包括京津风沙源综合治理工程、两大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多伦县樟子松造林及特色林下经济产业项目,以及蓝旗三镇周边及207国道、省道两侧1km范围以内实施常年禁牧项目。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耕地还林还草18万亩。

  重点区域绿化工程:交通干线、村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河流两岸造林绿化30万亩。

  水系与湿地保护工程:包括锡林河、滦河、乌拉盖、查干淖尔四大水系湿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

  重点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草原类自然保护建设,包括锡林浩特市生态公园、西乌珠穆沁旗古日格斯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盐湖保护等;森林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包括东乌珠穆沁旗宝格达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多伦县滦河源国家级森林公园、阿巴嘎旗洪格尔沙地柏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镶黄旗鸿格尔乌拉天然杜松林保护等;锡林浩特市白音库伦遗鸥自然保护区建设;苏尼特左旗宝德尔石林自治区地质公园建设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全盟承包到户草场全面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和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东乌珠穆沁旗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林业保护建设工程:实施10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太仆寺旗中幼林及林沙产业建设项目。

第十七章  强化环境保护和治理

  照“以人为核心、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原则,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制度为手段,以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建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体系。

第一节  扎实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治

  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及已建脱硫脱硝设施的稳定运行。加强中小企业污染排放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散烧燃煤。重点区域和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保护区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建设,加强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滦河、锡林河上游河段等污染源分布密集河段。开展工业固废处置场地、垃圾填埋场地、矿产资源开发场地、石油化工行业生产等重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工业废水治理水平。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制定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建设过程中被污染工业场地的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有关制度,大力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完善农畜产品基地土壤污染监控机制,强化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双重监督,强化农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预警。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尾矿安全、环保存放,妥善处理处置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体系建设,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和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积极开展工业固废和建筑废弃物的安全处置。到2020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专栏23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烟气治理:对电力、非电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销、除尘设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新建重点开发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6座、新建污水管道319.075km及管渠5km、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15万吨/日;新建中水厂3座,新建中水管网134.9km;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增污泥处置能力176吨/日。新建垃圾处理厂26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730吨/日;新建日焚烧500吨垃圾发电厂1座;新建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理厂1座,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70吨/日;新增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30吨/日。

  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治理在期矿山环境和三区两线周围无主废弃矿坑。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强各旗县市区环境监管、监测、监察执法、应急、宣教、信息化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能力建设。

第二节  防范重点区域环境风险

  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全盟各类在期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大以采空区、沉陷区、露天剥离坑等为重点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控制和消除重大地质灾害、环境安全隐患。到2020年,全面建成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无主尾矿库全部完成综合治理,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加强重大环境风险源监控。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开展重金属污染重点监控。加强核与辐射监督力度,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继续实施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制度。启动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研究和调查工作,识别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和风险管理作为重点,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管控力度,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

第十八章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实行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优化能源结构和加强节能管理。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农村户用沼气发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鼓励建筑工业化等建设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鼓励公共机构应用智能控制、高效采暖、高效空调、高效照明等节能新技术。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

  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全面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牧业,加强城市节水,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统筹使用苏尼特古河道水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发展清洁型、循环型节水产业集群。鼓励耗水量较大的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用水效率评价。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发展机动车洗车节水技术。提高用水分户装表率。

  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督,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原则,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沙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

  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集约利用。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改进工艺技术,加强原材料消耗核算制度。积极推行“绿色制造”,通过推广高强度、高性能和其他替代材料,增加新型代用材料,减少制造产品的用材种类,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提高原材料的循环利用和利用效率。禁止过度包装,重点加强对社会反响强烈的保健食品等产品过度包装、搭售行为的监管。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着力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按照“谁产生、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重点做好特高压配套电源点产生的粉煤灰、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发展下游产品。积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构建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京津地区的人才、资金、市场优势,推进我盟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到2020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

  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城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可持续消费体系,鼓励循环型社会实践,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推进全盟各旗县和社区废纸、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推广车载桶装密闭式垃圾收运模式和密闭式垃圾自动收集系统,社区生活垃圾全部分类收集。

  推进循环型生产方式。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鼓励产业集聚,形成企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污染物集中治理。推进循环型农牧业发展,加强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和灌溉器材等资源化利用。推进循环型服务业发展,实施交通清洁化改造,推动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经营服务绿色化。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第六篇  开创开放发展新局面

  紧抓“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蒙古国“草原之路”计划和俄罗斯跨欧亚大通道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协调合作,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着力打造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前沿阵地。

第十九章  积极扩大对俄蒙开放

  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重点,重点深化同俄罗斯和蒙古国的务实合作。

第一节  培育对外开放载体

  积极强化口岸建设。明确口岸功能定位,围绕打造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边境口岸的要求,加快口岸产业培育,二连浩特口岸以资源进出口加工和贸易为主,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重点围绕边境贸易、国际物流、跨境旅游等产业谋划推进。继续完善二连浩特公路口岸、二连浩特铁路口岸、二连浩特临时空港口岸以及珠恩嘎达布其公路口岸的口岸功能,强化口岸要素支撑,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发展基金等盟级口岸建设专项基金,加强对口岸的整体升级改造和查验设施升级。加强口岸数字化改造,建设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和通关信息平台。积极推动新开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锡林浩特航空口岸、二连浩特航空口岸和阿巴嘎旗那仁宝力格季节性口岸,积极申报开通苏尼特左旗宝德尔石林季节性开放口岸。

  大力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接蒙古国“草原之路”计划,积极争取将我盟与俄罗斯、蒙古国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国家近期对外规划,力争靠前实施。加快口岸公路运输通道、跨境铁路及国际航空港建设,形成便捷的中俄蒙国际大通道,重点推动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霍特乔巴山中蒙跨境铁路、毕其格图西乌尔特公路建设,推动二连浩特至乌兰巴托公路提档升级和二连浩特至乌兰巴托铁路扩能改造。加快二连浩特机场升级为国际机场,推动锡林浩特机场升级为国际机场,开通锡林浩特至乌兰巴托国际往返航线。加快推进锡赤朝锦货运通道与蒙古国对接,打通我盟及蒙古国的出海口,共建欧亚新通道。着力推动以蒙古国至天津特高压直流工程、中蒙俄油气管道项目为代表的跨境能源基础设施合作共建。

  加快推进对外合作园区建设。推进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珠恩嘎达布其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按照“两国一区、境内关外、封闭运行、政策优惠”的运行模式,加快推进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发展,尽快完成《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共同总体方案》和《中蒙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跨境经济合作区共同总体方案》的研究与制定,推动二连浩特—扎门乌德和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两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尽早建设,加快边民互市贸易区建设。争取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争取将二连浩特综合保税区纳入国家规划,启动锡林郭勒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

  着力打造对外贸易交流平台。持续扩大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洽谈会规模和影响力,提升珠恩嘎达布其口岸中蒙经贸合作洽谈会的档次和水平。高规格办好中蒙俄高层论坛和内蒙古三盟市与蒙古国东部三省“3+3”区域合作会议,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增加会议议题内容,提升会议层次、水平和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蒙古国东部三省的互动交流,在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各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定期在锡林浩特市举办国家沿边开发开放论坛,逐步提升论坛的层级和影响力,力争将论坛升格为国家级论坛。

 

  专栏24  对外合作载体培育工程

  口岸建设:实施东乌珠穆沁旗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基础设施及物流园区建设东乌珠穆沁旗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建设、二连浩特公路口岸自助通关系统、阿巴嘎旗那仁宝力格口岸边民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跨境基础设施:二连浩特口岸交通枢纽站、毕其格图至西乌尔特公路、中蒙跨境珠恩嘎达布其至毕其格图至霍特至乔巴山铁路、中蒙俄油气管道及配套原油储备库、蒙古国至天津特高压直流工程等项目。

  跨境经济合作区:二连浩特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珠恩嘎达布其—毕其格图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珠恩嘎达布其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保税物流园区:锡林郭勒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连浩特航空港国际物流中心、二连浩特综合保税区。

第二节  拓宽交流合作领域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产业合作。加强对蒙的农业生产性合作和农业科技合作,实现双方作物栽培、农林牧品种等资源的合作配置。鼓励并帮助企业与蒙俄合作建立煤炭、铁矿石、木材、铜、银等资源开发利用长期合作机制,发展以新型建材、矿山机械、食品、轻纺等为主的出口加工业。加快实施境内外工贸一体化战略,引导企业在蒙方设厂,鼓励支持进口资源在蒙方初加工、境内精深加工,出口产品在境内加工、蒙方分拨销售。统筹规划、合作建设跨国物流基础设施,构建转关和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大力发展国际物流。推动商贸服务和跨境旅游合作,重点培育异域风情游、民族特色游、边关文化游等,打造特色旅游品牌,推进“草原丝绸之路”跨境旅游业发展。

  不断加强对外人文交流。在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和环保等领域,积极开展与俄蒙等国家和地区之间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交流活动。以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为突破口,推出乌兰牧骑、文物展和非遗展示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提升盟对外文化形象,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鼓励院校与俄蒙扩大联合办学和互派教师、留学生规模,推动在俄蒙主要城市合作开设以汉语、传统蒙文教育为主的综合学校。

  构建对外开放新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投资便利化、便捷通关和简化边民互市监管措施,推进跨境运输和口岸通关便利化,推进区域联动和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完善多层次政府推动机制,促进和扩大民间交流。

 

  专栏25  国际合作重点项目

  国际产能合作:在二连浩特市建设进口粮食加工园区、现代肉羊产业加工园区,在珠恩嘎达布其建设进口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国际商贸:建设二连浩特中蒙矿业金融与贸易服务中心、二连浩特中蒙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二连浩特市国际会展中心等项目。

  国际旅游:建设二连浩特中蒙跨境旅游合作示范区、二连浩特市国际商品城旅游项目。

  国际文化交流:中蒙国际文化体育交流中心项目、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连浩特市民族学校建设项目、锡林郭勒盟职业学院国际学院建设项目等。

第二十章  全面深化周边区域合作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的区域合作模式,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全方位融入国家、自治区区域发展大局。借力东北三省西部与自治区东部一体化发展,按照自治区培育锡赤通、霍乌哈经济区的规划布局,全面加强与周边盟市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发展整体优势。

第一节  促进与京津冀全面对接

  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京蒙合作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深化京锡合作。以多伦县和太仆寺旗为战略支点,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的承德市、张家口市等临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利用资源、土地等方面优势,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利用靠近京津冀大市场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打造成为京津地区的有机蔬菜和畜牧产品基地。借助北京·张家口冬奥会筹办之机,主动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旅游协作,突出蒙元文化、草原休闲的旅游主题,积极探索跨境旅游、冬季观光休闲等项目,构建“北京张家口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承德北京和“北京集宁赛汉—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锡林浩特太仆寺旗—张家口北京的京北旅游环线,建设距离京津最近的草原夏都。大力发展养老养生产业,打造面向京津冀等市场的健康休闲养老产业基地。

  大力实施生态共建共享。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政策及资金支持,协调推进我盟与京津冀地区之间跨区域生态补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沙地生态治理、林业生态建设等方面合作共建,以“三北”防护林为支撑,推进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建设,稳固改善区域自然生态环境。以滦河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跨区域、跨流域水环境联合保护和污染防治,改善滦河等重点流域水体质量,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着力推动技术合作。支持京津冀与我盟企业、职业学院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标准创制,共同申请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联合建设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充分发挥生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等优势条件,与京津冀地区开展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研发合作。以国家煤电基地建设为依托,积极拓展与京津的节能环保合作。

第二节  加强与周边盟市优势互补

  共同推动旅游合作。统筹协调与周边地区旅游业发展,打破区块分割,整合旅游资源,组合基础设施,推进东部原生态蒙文化草原旅游区、中部马文化草原旅游区、西部纯生态边境旅游区及南部三都皇家草原旅游区四大区域板块的旅游合作。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积极融入呼包鄂旅游协作区和锡赤通旅游区的发展中,重点与赤峰合力打造“锡林浩特西乌珠穆沁旗克什克腾旗锡林浩特草原精品游环线。加强与茶叶之路沿线国家的旅游合作,制定长期旅游合作发展规划,推动形成西乌珠穆沁跨国旅游合作区、二连浩特跨国旅游合作区。

  大力拓展口岸合作。推动二连浩特铁路口岸、二连浩特公路口岸、珠恩嘎达布其铁路口岸、珠恩嘎达布其公路口岸与兴安盟阿尔山口岸、包头市满都拉公路口岸、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道公路口岸、呼伦贝尔额布都格公路口岸等周边口岸的功能协作和产业合作,促进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二连浩特口岸优势和乌兰察布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以乌兰察布作为其后方重要的节点城镇,在集宁区规划设立边贸加工集散基地,积极探索两地共建保税加工区的试点,发展开放型经济。

第七篇  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民生优先,把提高人民福祉作为主要目标。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生等公共事业发展,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十一章  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清查、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情况,找准致贫原因、分类扶持。规范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流程,建好精准扶贫数据库,实现信息动态管理。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全盟平均水平,贫困村向新农村新牧区、小康嘎查村实质性转变,贫困户向富裕户、小康户转变。到2016年,全盟率先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残疾人同步实现脱贫;多伦县、镶黄旗、正蓝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5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到2019年,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3个国贫旗全部摘帽。

  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因户施策。完善农牧民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扶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和就业,通过促进增收脱贫一批。对于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有计划地开展地搬迁扶贫,创造适宜生产生活条件脱贫一批。对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要利用好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为生态保护员,就地稳定脱贫一批。抓好教育帮扶,研究制定进城上学的贫困家庭子女生活补贴等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脱贫一批。低保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精准医疗救助一批因病致贫人口,逐步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能力。

  强化扶贫脱贫措施。深入推进规划、干部、项目脱贫攻坚工程,坚持因地因户因人施策,提高扶贫精准性。加快推进产业扶贫,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规模养殖、文化旅游等产业,让贫困家庭获得稳定的增收致富项目,增强贫困人口自我造血功能。强化金融扶贫,建立健全财政奖补、贴息支持、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推进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创新,降低借贷门槛,增加借贷额度。加大盟旗两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和资金,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深化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精准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坚持盟级层面统筹抓总、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帮扶脱贫制度。调整完善干部下基层扶贫方案,做到贫困人口不脱贫、干部责任不脱钩。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国贫旗、区贫旗重点考核脱贫成效。

第二十二章  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复转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人员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发草原监督员、畜牧业防疫员等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都有1人就业,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增收富民。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着力缩小收入差距,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职工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保障标准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联动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调制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完善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牧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住房财产权等方面的收入,提高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收入。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体育和养老服务等消费热点,增加居民家庭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信贷诚信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品种。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扩大农村牧区家电、汽车、建材等产品消费。加强市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章  推进教育现代化

  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深入落实民族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好蒙语授课15年免费教育政策。大力推进民族学校标准化、精细化、特色化工程建设,将民族教育与现代化教育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民族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新建一所蒙古族中学。将民族传统文化体育艺术融入课堂,充分发挥中国蒙古语标准语音发源地作用,编纂各类民族文化的蒙语教材。争取到2020年,全盟蒙语授课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到96.5%;全盟蒙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5%。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积极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基本完成学前教育建设任务,全面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全盟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旗县市(区)所在地幼儿园60%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90%达到自治区一类以上幼儿园标准,苏木乡镇幼儿园50%达到自治区一类以上幼儿园标准。

  公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步伐,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努力缩小区域间、校际间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的差距,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以农村牧区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继续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2016年创建标准化学校10所,全盟城镇中小学率先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积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十三五期间再创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积极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努力形成特色鲜明、课程丰富、资源开放、评价多元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局面。

  提高职业教育水平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打造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一批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升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的办学水平,争取升格为本科院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定位,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在煤炭电力、机械制造、草原生态、畜牧兽医、民族文化与体育等重点领域,更多地培养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实用型人才。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完善校长选拔任用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要求,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体系,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完善教育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第二十四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养老保险改革总体设计,扎实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覆盖到人群全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机制。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

  加快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构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最低生活保障在制度设计、保障标准、工作程序、资金管理方面全部实现城乡统筹,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补差发放,显著提升低保对象认定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管理水平,与扶贫开发、就业援助、社会帮扶和慈善援助政策衔接更加紧密,切实发挥好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作用。推进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向规模适当、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的方向发展,在五保对象人数较多的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争取各建成一处集五保供养和社会养老为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敬老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形成常态化,重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最高限额报销赔付后,报销救助额达到政策范围内支出总额的90%以上,低收入群体中患重特大疾病人员得到有效救助。让残疾人享受到普惠加特惠的救助政策。全面提高临时救助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有效保障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和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全面实现部门业务数据共享,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第二十五章  推进健康锡盟建设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扎实做好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强化预防接种,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疾病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建立覆盖全盟、统一指挥的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卫生应急水平。加强卫生宣传和疾病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开展综合监督能力建设。以农村牧区常住人口为重点,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条件,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倾斜,打造重点专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推进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巩固卫生人才队伍,推进卫生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健康保障小药箱的作用,通过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推广普及远程医疗,加强与先进地区医疗合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防盲防聋示范区建设。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积极扶持蒙中医药发展。加强蒙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蒙中医服务能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等扶持和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蒙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完善蒙中医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蒙中医药治疗率。以加强专科专病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广蒙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加快构建集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蒙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开展蒙药中药研究与开发,依托我盟药材资源丰富和天然绿色生产环境等优势,开展蒙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推动蒙中医药产业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促进医疗机构管理优化和效率提高,全面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落实各项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补充公立医院的服务短板,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十六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建立符合当前计划生育政策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家庭发展,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保障力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提高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逐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实现全盟95%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居家养老,5%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专栏26  民生和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扶贫和生态移民: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实现3.3万贫困人口脱贫;实施地扶贫搬迁工程,搬迁2171户,6500人。

  就业: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等旗县市(区)开展锡盟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11600平方米。

  教育:改善贫困地区60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新建20所标准化学校;新建27所幼儿园,巩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西乌珠穆沁旗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多伦县等4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基础能力,在锡林浩特市新建锡林郭勒盟蒙古族高级中学。

  卫生事业:提升医疗设施综合水平,建成覆盖全盟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等功能的信息服务系统。推进旗县级综合医院改扩建3万平方米、旗县级中蒙医院改扩建10万平方米,新建锡盟医院门诊急诊楼5万平方米。建设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推进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周转房建设、社区嘎查村卫生室建设。提升锡盟蒙医医院设备水平和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水平。在乌拉盖管理区创建蒙医健康保健疗养院,在太仆寺旗苏尼特右旗新建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

  养老及民生: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盟旗县市(区)养老院、农村牧区集中养老院等建设;在太仆寺旗、多伦蓝旗、正镶白旗各建设一座集五保供养和社会养老为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敬老院。在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正镶白旗、多伦新建殡葬服务中心。在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建设20处社区服务中心。扩建锡盟精神病院病房楼及附属设施。

第八篇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十七章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功能作用。围绕规范嘎查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全面推行“532”工作法;围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五个一”千村帮联行动;围绕深化“北疆基层党建长廊”建设,大力开展“北疆党旗飘”活动。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统筹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发挥纠风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公共服务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惩基层腐败。

第二十八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管理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锡林郭勒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龙头,以旗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骨干,以苏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以基层法务室为触角,全面推进“法治锡盟”建设。建立重点社会群体管理服务责任制和政策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加强社区管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开展政府工作评议与监督,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政府工作开展全方位评议与监督,通过信息公开、政务公示、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组织代表比例,以及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各民主党派委员会向盟委提出建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政府重大决策主要施政纲领都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才能对外发布。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示范,带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商、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决策信息,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全统一、以网上审批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实现所有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到2020年,政府公开服务信息公开率和网上办理率达到100%。

第二十九章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有两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建设覆盖内蒙古东部区域性的食品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中心,建立药品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技术审评等技术支撑体系。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食品药品安全锡林郭勒建设,多部门联动共治、依法共管,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快粮食储备供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桑根达来太仆寺旗、多伦、乌拉盖管理区苏尼特右旗的粮食储备能力,建设粮油应急供应配送中心及供应网点,提升粮油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初步形成以市场为主体、社会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的质量监管体系。

  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实监管人员、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能力保障。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达到90%以上。“十三五”期间,全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及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完善卫星遥感接收系统和综合观测站网,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及雷达数据处理中心,提升生态气象综合监测能力。强化农牧业、水利、环保、林业、国土和气象部门合作,针对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开展草原火灾、植被长势、积雪、沙尘暴等常规灾害源监测分析。实施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加强数字地震台网、震情灾情信息快速传输系统建设,提高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和网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发布系统。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公安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能力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旅游设施、人防工程等,建立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在盟市、旗县和人员相对密集的乡镇,建立一批防空防灾人口疏散场所。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重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乱点问题,强化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管理,严防恶性事故的发生。加强派出所、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保障国家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环京护城河重要职责,强化安全力量和技术手段建设,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管控和安全防范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分裂破坏活动,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敏感事件、规模性非法聚集事件和暴恐案件。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深入落实军警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边境管控,提高管边控边水平。

第三十章  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加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工作法规建设,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践行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理念,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章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各部门、旗县和单位要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和进度,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合理配置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提高配置效率,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树立规划的权威性。

  实行综合评价考核建立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制度,加大规划实施的工作力度。完善规划指标体系及其实施机制,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政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统计和评价制度,确保统计数据权威、准确和及时。

  强化规划协调管理本规划是统领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的统领下,建立盟级专项规划和旗县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专项规划和旗县规划必须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与本规划进行衔接。健全以规划为依据的年度计划实施机制,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加强政策项目配套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围绕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同时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在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行业,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项目布局和实施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向民生、公共服务、生态等领域倾斜。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引导力和带动力,吸引鼓励社会投资。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本规划由盟行署组织实施。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监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向盟行署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行署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盟人大工委审议。需对本规划修订时,由盟行署提出调整方案,报请盟人大工委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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